1、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不可代替的教育者。
0-6歲是孩子品質及良好習慣形成的關鍵時期。 兒童生命的最初兩年, 是與父母建立牢固情感紐帶的關鍵期, 是兒童未來心理成長並與他人建立信任和愛的關係的基礎。 所有關於生命知識的50%, 是在生命的第一年學習的, 生命的第二年, 學習25%, 這裡的生命知識主要是指愛的能力和情感的發展。
2、如果想要改變孩子的行為, 父母應先改變自己。
教育孩子就是教育自己的一個過程, 孩子的不良行為, 往往是從環境或父母那兒直接傳授下來的。 樹立榜樣來教育是發展孩子道德行為的最可靠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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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養兒童的靈性品質其重要性遠遠超過智力開發。
靈是樹, 心智是果;靈是燈, 心智是光。 人的智力是靈性品質的反射。 如果只注重技能的培養(如各種五花八門的早期智力開發興趣班), 而忽視兒童的精神品質的培養, 只能是本末倒置, 孩子長大成人後, 他們的人格就會有缺陷, 道德發展受到阻礙。
4、合理的管束。
管束孩子是告訴他們行為的標準, 即什麼樣的事情可以去做, 什麼樣的事情不能做。 管束要有權威:當孩子可能要犯錯誤, 我們不得不進行管束的時候, 一定要有權威性。 讓孩子知道你是嚴肅的, 而且你們提的要求是將伴隨懲罰或獎賞的。 合利地限制孩子可以培養孩子的紀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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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積極鼓勵的方法, 使孩子建立良好的自我價值觀。
父母需要主動地將基本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教給孩子。 以便於孩子在社會上成長。 當然, 在這方面, 身教勝於言傳, 我們可以做孩子的好榜樣。 創建良好的家庭氛圍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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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我價值觀的人具有三個“能力”:我有能力;我能與周圍的人交往;我能隨時隨地為他人的幸福作出貢獻。 相信自己有學習和成長的潛能, 發展出勇氣、信仰、自信、信賴生活和他人等等品質。 反之, 低自我價值觀是一種對自我的消極認識, 自責、羞辱、憤怒、憎恨等毀滅性☆禁☆感覺始終伴隨一生。
6、接納、確認孩子的各種情緒(尤其是消極的) 。
當父母否認孩子的感覺時, 孩子覺得他得不到理解。 只有當孩子的情緒被接納, 他的感覺舒暢了, 他的行為才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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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孩子的心聲有經驗的父母提出, 通過說話來瞭解他們的感受, 是非常有價值的一種方式。 不論孩子提出的問題是大還是小, 都要盡可能找時間立即去傾聽他所說的話, 而不要讓孩子等你有了閒置時間再說。 與孩子說話, 為我們提供了一次瞭解和教導孩子的機會。 立即傾聽孩子的談話, 有助於贏得孩子的信任, 這樣孩子才願意把所有的事都告訴我們。 而對我們來講, 瞭解孩子頭腦裡想的是什麼, 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因此, 當孩子與我們談話時, 我們要盡可能地立即與他交談。 這樣孩子就不會失望了, 他可以感受到他對我們是多麼的重要, 他也就會更多地把心裡話告訴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