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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女學生家中生產謊稱撿棄嬰 律政司考慮後輕判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 香港一名未婚的18歲女學生珠胎暗結在家誕嬰, 擔心被父責備而將骨肉拋棄, 不但致電父親說謊, 更對警方聲稱在梯間垃圾房撿獲棄嬰。 警方調查後感可疑再查問, 少女方激動大哭講出真相, 被警方以誤導警務人員罪拘捕。 少女10日到法院應訊, 律政司考慮後決定輕判她自簽守行為兩年, 不予刑事檢控。

外貌乖巧、蓄“冬菇頭”短髮的18歲少女陳櫻文, 就讀觀塘一所中學中五, 10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這名少女本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 指她今年8月7日, 虛報在秀茂坪寶達達欣樓的垃圾房外撿獲一名棄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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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導警務人員姚冠輝。 香港律政司經詳細考慮後決定不予刑事檢控, 改為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 少女于案發日大約下午4時獨自在家, 致電父親陳平倫(譯音)稱在後樓梯垃圾房撿獲棄嬰, 其父立即回家查看並報警。 警員姚冠輝到場瞭解並詢問陳是否女嬰母親, 陳姓少女立即否認並說在扔垃圾時發現棄嬰。 警方視察現場, 發現垃圾房有一膠袋, 內裡裝有染血衣服和聖約翰徽章、染血紙巾及臍帶, 化驗後證實全屬陳姓少女所有。 警方感可疑查問, 少女突然失控落淚並承認“講大話”, 產嬰後不久便致電父親, 怕被父責備便說謊隱瞞真相。 警方最終拘捕陳, 警誡下她承認罪行, 並請求給予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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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10日同意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 下令陳姓少女自簽2000元(港幣), 守行為兩年, 其間不得再胡亂報案, 干犯同類型罪行。 據悉該嬰兒現已交由社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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