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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寶寶的四種社會行為能力

2-3歲的寶寶已經有了一定的思考能力和行為能力了, 所以在這個時期要著重培養他們的社會行為能力。

友好和平共處

培養幼兒與小朋友在一起互不干擾地玩。 學會輪流玩玩具, 交換各自帶來的玩具, 或共同使用玩具。 這時成人應教會小兒學習與人共同玩的有關語言和動作, 如想要玩同伴玩具時可問:“請你借我玩玩好嗎?”要與別人交換玩具時可說:“我們換著玩玩好嗎?”同時主動將玩具遞給同伴。 這樣可使幼兒懂得用語言請求或用動作去交換就能獲得玩具, 而用“搶玩具”的方式常會遭到同伴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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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引起不愉快的爭吵。

認清好壞事

知道什麼事能做, 什麼事不能做, 懂得對與不對的道理。 幼兒往往往在別人的言行中體驗到凡是成人讚揚和鼓勵的事都是能做的、是對的。 而受到責備或阻礙的事都是不能做的、不對的。 成人要結合實際來教導幼兒如何正確的對待事物, 即使在幼兒做了不該做的事或出現了不對的行為時也應關心、勸導, 幫助他去理解和改正, 使他能初步懂得簡單的道理。

懂事有禮貌

幼兒自己主動去做力所能及的事, 並願幫助家長做事情, 培養愛勞動的好習慣, 家長可以教育幼兒學習自己收拾玩具, 把玩具放在規定的地方, 自己脫下的鞋襪會整齊的放在床下, 學會幫助成人拿東西, 招待客人等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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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自控能力

不為一點小困難而哭鬧, 要經常保持愉快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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