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1日實施的《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 提高了兒童化妝品生產的“安全門檻”, 對化妝品的安全性、申報兒童的化妝品要求和審評原則等進行了明確, 給兒童化妝品上了一把“安全鎖”。
新規
不宜使用功效成分
《指南》明確規定,
除了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外,
在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
還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
其次,
在預防化妝品可能存在的潛在致敏性危害,
還明文規定兒童產品配方不宜使用諸如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髮、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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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
個別化妝品標“嫩白”
記者在超市內隨機挑選了幾款兒童面霜發現, 一些兒童化妝品所含的成分不比成人化妝品少, 有些兒童化妝品所含的成分竟多達二三十種。
其中一款面霜包含香精、聚二甲基矽氧烷等25種成分。 此外, 個別兒童化妝品上還標有“嫩白”字樣, 一款兒童保濕霜還細分為男童使用、女童使用。
專家
9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兒童護膚品成分越簡單越好, 9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1歲以內完全不能用。 ”中醫兒科專家鄭俊謙表示, 他時常接到一些案例, “前一段時間, 一個才15個月的寶寶渾身起滿了疹子來就診, 就是因為使用了一款潤膚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