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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媽媽3.3萬元狠心賣掉親生兒子

黃某與有婦之夫同居, 生下一男嬰。 因擔心沒好結果, 她狠心賣掉自己孩子。 10多天后因思念兒子, 她又上網買女嬰想換回兒子。 17日, 晉安區檢察院對這起拐賣親生子女案提起公訴。
2008年, 18歲的黃某認識已婚男子梁某後, 兩人開始同居。 兩年後, 黃某懷孕, 因擔心孩子跟著梁某沒好結果, 便上網以送養的名義發帖尋找買主。 同年6月, 黃某產下一男嬰。 6月14日, 黃某以將孩子送與親戚家幫忙撫養為由, 將孩子抱走, 賣給網上認識的夏某, 以3.3萬元價格成交。
過了10多天, 黃某開始思念兒子, 產生買個嬰兒換回兒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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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花14300元從趙某手中買到一個女嬰後, 聯繫夏某想換回兒子, 但始終聯繫不上對方。 黃某又在網上發帖, 以15600元的價格將女嬰賣給吳某夫婦。
去年8月, 公安部門發現了黃某與趙某販賣嬰兒的事實, 並將兩人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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