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與有婦之夫同居,
生下一男嬰。
因擔心沒好結果,
她狠心賣掉自己孩子。
10多天后因思念兒子,
她又上網買女嬰想換回兒子。
17日,
晉安區檢察院對這起拐賣親生子女案提起公訴。
2008年,
18歲的黃某認識已婚男子梁某後,
兩人開始同居。
兩年後,
黃某懷孕,
因擔心孩子跟著梁某沒好結果,
便上網以送養的名義發帖尋找買主。
同年6月,
黃某產下一男嬰。
6月14日,
黃某以將孩子送與親戚家幫忙撫養為由,
將孩子抱走,
賣給網上認識的夏某,
以3.3萬元價格成交。
過了10多天,
黃某開始思念兒子,
產生買個嬰兒換回兒子的想法。
Advertisiment
去年8月, 公安部門發現了黃某與趙某販賣嬰兒的事實, 並將兩人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