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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學生吃食堂過期速食麵後中毒 校長被行政警告處分

4月29日記者獲悉, 就3月16日成縣二中29名學生食用過期速食麵後出現噁心、嘔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被送醫事件, 成縣縣委宣傳部向媒體通報了這起事件 的調查處理結果, 通報稱成縣二中食堂附設食雜店為學生提供超過保質期食品是事故誘發的主因, 被處以10萬元罰款, 責令學校食堂給予刷卡食用超保質期速食麵 的學生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成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成縣二中校長佘應軍、食品安全員校總務主任鄧劍鋒、成縣小川鎮食藥監所所長蹇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成縣 縣委、縣政府還就此事對縣教育局、小川鎮及食藥監局予以全縣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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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認定, “3·16”成縣第二中學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是學校食堂違規承包, 未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加工經營食品;屬於違法違規 經營提供超保質期食品誘發的一起普通食品安全事故。 “3·16”成縣二中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調查組對涉事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成縣第二中學食堂 附設食雜店為學生提供超過保質期食品是事故誘發的主因。 學校食堂承包方委派的管理人員劉深根, 經營超保質期食品, 事實清楚, 證據確鑿, 指向明確, 由成縣食 藥監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4條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 並處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同時將處罰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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