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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叛逆, 就是孩子更著重自我, 更願意聽自己的話, 內心產生了更多的需要, 他更願意用自己的方式去滿足自己需要的階段。 如果我們這樣理解孩子的叛逆期, 就會覺得孩子的哭鬧是很正常合理的事情了。
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 某種意義上的叛逆是必須的。 他聽自己的話, 有自己的獨立人格, 不願意根據外界的指令來規劃自己的人生, 所謂的叛逆期, 更恰當的說法, 其實應該說是孩子的自主期。
比如兩三歲的孩子, 興趣點非常多, 對世界充滿了好奇, 有自己的想法並想要去探索。 假如現在已經晚上七點多了, 孩子非常想出去玩, 你覺得太晚了不讓他出去, 可這時候的孩子意識裡並沒有早和晚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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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們常見的孩子哭鬧的場景, 家長們應該如何應對呢?
場景一:
小孩要求坐搖搖車, 而且連續做了四五遍還要繼續坐, 不肯離開。 如果強行帶離, 必定又是一番撕心裂肺的哭鬧。 "孩子想要什麼就給他吧!省得他哭鬧不止, 弄得大家精力崩潰!坐搖搖車又花不了幾個錢, 就讓他坐吧"不少父母在孩子耍性格時, 會採用讓步、滿足孩子的需求等消極的解決方法, 以求能迅速地讓孩子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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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搖搖車, 是小事, 只是舉例說明, 但凡遇到類似的事情, 家長都為了圖省事, 無原則地滿足孩子的要求, 那麼以後勢必有一天, 當孩子的要求不能被滿足時, 引發孩子強烈的反彈。
如果孩子想要坐搖搖, 就事先跟他說好坐幾次, 之後還要去做其他的事情。 如果這時候孩子還是一味耍賴皮, 那只是在試探你的底線。 在孩子心裡面, 他其實是希望媽媽是一個有原則的, 說話算話的人, 這樣他可以完全地信奈媽媽。 如果你把握不好這個底線, 你將失去孩子對你的信任。
這時候孩子哭鬧, 家長要冷處理, 等他不哭之後再滿足他。 讓孩子明白, 哭不是辦法, 也不能得到自已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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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二:
在超市時, 孩子來到玩具貨架處非要買家裡已有的一個玩具, 怎麼辦呢? 我們心裡可以拒絕, 但不能用言語直接拒絕。
如果孩子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了, 我的做法是:哦, 你想買這個車?嗯, 我也覺得這輛車挺酷的, 你看……我會陪孩子蹲下來一起欣賞這個玩具, 討論一下玩具的特點。 在理解孩子需求的前提下, 這場小小的探討已經讓孩子滿足了, 並且不那麼執著一定要買下來。
有時候, 孩子需要的僅僅是我們陪他一起看看玩具和交流下, 爸爸媽媽不必一開始直言拒絕。
場景三:
3歲的可哥到小朋友楠楠家參加生日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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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哥爸爸不禁搶白他, “哪兒有你這麼不講理的?蛋糕吃哪塊都一樣嘛, 再說這是人家楠楠的生日……”可哥媽媽用目光制止了丈夫, 摟著兒子, 慢聲細語地說, “你是想吃那個小鳥對吧?可是事先沒有跟楠楠媽媽說好, 她不知道給你留著那塊, 結果你沒有吃到, 對吧?唉, 這是挺叫人難受的, 怪不得你要生氣呢。但是楠楠已經吃了,叫他吐出來是不可能的了。你看看,能不能吃一塊別的蛋糕呢?媽媽剛才吃過了,可好吃了。”
可哥仍然哭著,但是聲音小多了,嘟囔著“我要吃小鳥,我要他吐出來。”可哥媽媽又說,“我看你是困了,今天玩兒的晚了,所以你的情緒不太好。咱們回家吧。”
路上可哥在車裡就睡著了。爸爸對媽媽嘀咕,“這孩子今天這麼不講理,你怎麼也不說他?”媽媽說,“他就是累了,孩子累的時候就可能找碴兒鬧,可可不是不講理的孩子。他這麼困,我跟他說什麼道理都沒用。等他明天精神好一些的時候我再細細地跟他說一說。”
從以上三個場景可以看出,我們有時候是可以事先預知,並防止哭鬧的發生的,但當哭鬧不可避免的發生時,我們應該如何怎麼辦呢?
當我們拒絕孩子的要求,孩子開始哭鬧了,我們要做到的是:
首先:擁抱孩子,愛☆禁☆撫他,告訴他“我愛你,但是我不能夠滿足你的這個要求。”並且簡單的解釋一下為什麼。身體的接觸對於2歲以下的孩子尤為重要,四歲以後的孩子也許會掙脫我們的懷抱,反感我們的愛☆禁☆撫,我們可以不採取行動,而是以關愛的態度和語言來表達我們對他無條件的接納。 其次,允許孩子表達自己的憤怒和不滿。如果是在公眾場合,不要難為情,保持一顆平常心,告訴自己“這是正常的,這決非意味著我是一個無能的、失敗的家長,別人會理解我的,即使不理解也沒關係,解決孩子的問題是首位的,面子是其次的。如果當時的公共場所要求安靜,則平靜的引走孩子,把他帶到一個可以發脾氣但不至於干擾別人的地方。
第三,在孩子發洩的過程中,給孩子共情——“我知道你想要……我理解你現在很不高興。”同時引導孩子用語言來表達自己——“我不高興、我很傷心、我難過”等等。讓孩子在這個過程中,逐漸從憤怒過度到難過。今後在他的願望得不到滿足的時候,他不會僅僅體驗幼稚的感情——氣憤,而是能夠體驗到更加成熟的感情——難過,並且接受令他失望的現實。
第四:不要急於“哄”孩子,更不要以呵斥來壓抑孩子的情緒、否定孩子的感受,“哭什麼哭?這有什麼大不了的?”等等,總之不要運用語言暴力更不要用身體暴力。
第五:有了一定的發洩之後,我們可以嘗試積極地引導他控制自己的情緒。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建議一個比較有趣的替補活動,尤其是幫助爸爸媽媽一類的事情。比如,在超市,可以請求孩子幫助我們把購物籃裡的東西放在傳送帶上去。如果沒有替補活動,則給孩子一個選擇:要麼停止哭泣,繼續當時的活動,要麼繼續哭泣,但是爸爸媽媽可以選擇不參與。 尤其在家裡,我們可以平靜地告訴孩子,“如果你選擇哭泣,就自己哭一會,我先去另外的屋子,等你決定不哭了。來找我,我跟你玩。”要明白,只要有觀眾,哭鬧就會繼續上演,失去了觀眾,小演員很快會覺得索然無味,去找更加有趣的事情做了。
另外還要特別注意幾點:
1、不要威脅孩子——“再哭,我就不要你了!”“鬧什麼,待會回家收拾你!”等等。無法兌現的懲罰,不僅沒有任何效力,甚至可能失去你在孩子心裡的信任與權威。
2、不要人為地懲罰孩子——“你這麼鬧,不給你飯吃!”。人為的懲罰只能渲染家長的權威,卻會造成孩子將來必須在嚴格的管制下才能遵守規則,沒有懲罰的威脅,孩子就不自覺了。
3、不要賄賂孩子——“別鬧了,待會兒給你買冰淇淋吃!”“乖乖的,回家多讓你看會兒動畫片。”這也是教導孩子,修正自己行為的動機是為了得到獎賞,而不是這種行為是不恰當的。
相信做到以上幾點,你的甜心又會回來的。 怪不得你要生氣呢。但是楠楠已經吃了,叫他吐出來是不可能的了。你看看,能不能吃一塊別的蛋糕呢?媽媽剛才吃過了,可好吃了。”
可哥仍然哭著,但是聲音小多了,嘟囔著“我要吃小鳥,我要他吐出來。”可哥媽媽又說,“我看你是困了,今天玩兒的晚了,所以你的情緒不太好。咱們回家吧。”
路上可哥在車裡就睡著了。爸爸對媽媽嘀咕,“這孩子今天這麼不講理,你怎麼也不說他?”媽媽說,“他就是累了,孩子累的時候就可能找碴兒鬧,可可不是不講理的孩子。他這麼困,我跟他說什麼道理都沒用。等他明天精神好一些的時候我再細細地跟他說一說。”
從以上三個場景可以看出,我們有時候是可以事先預知,並防止哭鬧的發生的,但當哭鬧不可避免的發生時,我們應該如何怎麼辦呢?
當我們拒絕孩子的要求,孩子開始哭鬧了,我們要做到的是:
首先:擁抱孩子,愛☆禁☆撫他,告訴他“我愛你,但是我不能夠滿足你的這個要求。”並且簡單的解釋一下為什麼。身體的接觸對於2歲以下的孩子尤為重要,四歲以後的孩子也許會掙脫我們的懷抱,反感我們的愛☆禁☆撫,我們可以不採取行動,而是以關愛的態度和語言來表達我們對他無條件的接納。 其次,允許孩子表達自己的憤怒和不滿。如果是在公眾場合,不要難為情,保持一顆平常心,告訴自己“這是正常的,這決非意味著我是一個無能的、失敗的家長,別人會理解我的,即使不理解也沒關係,解決孩子的問題是首位的,面子是其次的。如果當時的公共場所要求安靜,則平靜的引走孩子,把他帶到一個可以發脾氣但不至於干擾別人的地方。
第三,在孩子發洩的過程中,給孩子共情——“我知道你想要……我理解你現在很不高興。”同時引導孩子用語言來表達自己——“我不高興、我很傷心、我難過”等等。讓孩子在這個過程中,逐漸從憤怒過度到難過。今後在他的願望得不到滿足的時候,他不會僅僅體驗幼稚的感情——氣憤,而是能夠體驗到更加成熟的感情——難過,並且接受令他失望的現實。
第四:不要急於“哄”孩子,更不要以呵斥來壓抑孩子的情緒、否定孩子的感受,“哭什麼哭?這有什麼大不了的?”等等,總之不要運用語言暴力更不要用身體暴力。
第五:有了一定的發洩之後,我們可以嘗試積極地引導他控制自己的情緒。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建議一個比較有趣的替補活動,尤其是幫助爸爸媽媽一類的事情。比如,在超市,可以請求孩子幫助我們把購物籃裡的東西放在傳送帶上去。如果沒有替補活動,則給孩子一個選擇:要麼停止哭泣,繼續當時的活動,要麼繼續哭泣,但是爸爸媽媽可以選擇不參與。 尤其在家裡,我們可以平靜地告訴孩子,“如果你選擇哭泣,就自己哭一會,我先去另外的屋子,等你決定不哭了。來找我,我跟你玩。”要明白,只要有觀眾,哭鬧就會繼續上演,失去了觀眾,小演員很快會覺得索然無味,去找更加有趣的事情做了。
另外還要特別注意幾點:
1、不要威脅孩子——“再哭,我就不要你了!”“鬧什麼,待會回家收拾你!”等等。無法兌現的懲罰,不僅沒有任何效力,甚至可能失去你在孩子心裡的信任與權威。
2、不要人為地懲罰孩子——“你這麼鬧,不給你飯吃!”。人為的懲罰只能渲染家長的權威,卻會造成孩子將來必須在嚴格的管制下才能遵守規則,沒有懲罰的威脅,孩子就不自覺了。
3、不要賄賂孩子——“別鬧了,待會兒給你買冰淇淋吃!”“乖乖的,回家多讓你看會兒動畫片。”這也是教導孩子,修正自己行為的動機是為了得到獎賞,而不是這種行為是不恰當的。
相信做到以上幾點,你的甜心又會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