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只有3歲的孩子而言, 學習這件事確實是很殘酷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 能早些體味人生中的無奈, 對小孩的成長也許有所助益, 否則等他長大之後, 這份獨佔的愛才突然被瓜分, 他將嘗到情與理無法調和的悲哀, 而深受打擊。 始終讓幼兒認為一切的愛都集於自己一身, 那對他而言, 才是一種莫大的悲哀。
若是那樣, 幼兒將來上了幼稚園, 會認為園裡的老師、朋友都只屬於自己所有, 反而受到取笑與責難。 所以, 即使是有點殘忍, 也應該讓3歲的孩子知道“愛是必須與人分享的。 ”
愛雖然被瓜分了, 不過, 在3歲幼兒的心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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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雖是一體, 卻有二面, 那就是愛與被愛。
過了3歲, 幼兒開始尋找愛的對象。 有些人對這種說法也許不以為然, 因為他們認為孩子所需要的只是大人的疼愛, 但事實上, 小孩子也需要擁有愛的對象。
慶倖的是, 這時孩子的生活中已經出現了一些小寵物, 像布制的玩偶、洋娃娃, 甚至嬰兒時代的玩具等。 當然, 最理想的還是有生命的小動物。
但是像小鳥、金魚等, 反應並不明顯, 不適於幼兒飼養, 而貓好像是老人的專利, 所以具有活動性、行動性及積極性特色的狗, 才是最理想、最容易討他們歡心的。
孩子喜歡狗, 而狗也喜歡小孩, 他們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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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種經驗, 幼兒會渴望照顧與疼愛比自己弱小的動物, 開始嘗試到與被愛不同的喜悅。
尤其是備受雙親寵愛的獨生子, 以及受盡兄姊呵護的老么, 更需要給予這種愛的對象。 這並不需要嬌貴的名犬, 反而是看起來非常弱小可憐的小狗最適當。
總之, 讓孩子學會愛, 必須讓孩子的愛與被愛得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