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孩子最喜歡的活動是遊戲。 在同小朋友一起遊戲的過程中, 他的知識、想像力和各種社會能力都能得到較充分的發展。 這種在夥伴幫助下的自主活動能使他認識到自我的存在。
這個時期孩子的想像活動異常活躍, 因而他們的遊戲也非常有趣。 他們可以給任何一樣東西加上他們所想像的象徵性意義, 例如, 一片樹葉在過家家時可以當作菜, 在買東西時可以當作錢。 他們在一起遊戲時, 一個玩具娃娃掉到地毯的大海裡, 馬上會有一輛玩具急救車開去救援。 每一種遊戲都有孩子自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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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期幼兒遊戲的另一個特點是共同遊戲,
他們不再象1-2歲時那樣各玩各的,
他們喜歡和同伴們一起玩。
因此,
在這段時間裡為幼兒創造同眾多的夥伴相互接觸的機會,
對他們的心理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幼稚園則是孩子們結識夥伴的好場所。
(Mary摘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