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至1歲半的寶寶多半會對父母產生依戀感。 適度的依戀有助於建立一個人的信賴度和自我信任感, 將來能夠成功地與伴侶、後代和睦相處。 如果母子間的依戀關係沒有形成, 或者做得不好, 會給寶寶未來的生活蒙上陰影。
因此, 對於2歲前的孩子, 他們可以把母親當作“安全港灣”, 但如果3歲以後的孩子還是強烈拒絕除母親外所有人的親近, 那麼就屬於過度依戀。 因為, 3歲以後的孩子應具備一定的自理能力, 對他家人的親近之情雖有差別卻絕不應拒斥, 造成過度依戀的原因大多是由於母親對孩子的過度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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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往往有許多母親, 雖然被孩子“纏”得直喊“累”, “希望有人幫自己一把”, 但心裡還是樂滋滋的。 因為, 孩子的眼裡只有她, 對媽媽來說這是種極大的幸福, 而沒有想到, 孩子對自己的依戀態度也是個問題, 而且是個嚴重的問題——如果這種過度依戀如不加以控制, 便會嚴重影響孩子自立能力、獨立生活意識的形成和發展;還會減少孩子和父親等男性在一起的接觸機會, 不利於孩子尤其是男孩學習勇敢、堅毅、果斷等男性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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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要改變3歲以上幼兒對媽媽的過度依戀, 可以參考以下三種方式:
1、讓爸爸參與育兒
要改變孩子過度依戀的一個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家庭成員協商一致, 刻意在一段時間內減少母子相處的時間, 由父親或其他親人多承擔一些教養責任。 尤其是父親應該盡可能地和孩子在一起玩一些驚險、刺激的遊戲, 而遊戲往往母親是不會和孩子一起玩的, 而這些孩子會感受到與爸爸一起玩竟然也是那麼地開心, 甚至比和媽媽玩更有勁。 讓孩子體會到即使媽媽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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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散孩子的依戀
但如果由於客觀原因只能由媽媽(單親或工作原因)一個人帶孩子時, 媽媽也應儘量帶孩子和更多的人在一起, 比如帶孩子到公園或樓下的花園, 引導孩子去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 從而分散孩子對媽媽的依戀。
3、送孩子去幼稚園
到了孩子入園的年齡, 媽媽一定得送他去幼稚園, 這樣可以有效地減少孩子和媽媽在一起的時間。 而且在幼稚園裡的集體生活中, 孩子較易感受到和其他小朋友在一起玩的樂趣, 雖然在入園開始的一段時間會出現不適應的現象, 但只要堅持, 孩子會逐漸習慣的。
值得注意的是:別看孩子年齡小, 他們其實深諳媽媽們的這一心理弱點, 因此, 無論採取哪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