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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看老 讓你的孩子為自己的將來做主

俗語有言:“3歲看大。 ”意思是, 從一個人3歲左右的狀態就能看到他成年後的狀況。 這不是謬論。 美國一項最新研究顯示, 人的性格在童年時期的早期就能形成, 從幾歲孩子的身上可以預測出他成年後的一些行為。

1980年, 英國倫敦精神病學研究所教授卡斯比同倫敦國王學院的精神病學家進行了試驗觀察, 他們的研究物件是當地的1 000名3歲兒童。 測試結果表明, 這些孩子分為充滿自信、良好適應、沉默寡言、自我約束和坐立不安五大類。 到2003年, 當這些孩子長到26歲時, 卡斯比等人再次與他們進行了面談, 並且對他們的朋友和親戚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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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作了總結報告。 報告上說, 從3歲幼童的言行就可以預示他們成年後的性格。 卡斯比教授指出, 一個人對3歲之前所經歷的事情會像海綿吸水一樣吸收。 這意味著孩子性格形成和能力培養的關鍵期就在3歲之前, 這個階段的孩子一旦跟隨什麼樣的人, 接受什麼樣的教育, 就將會形成相應的性格。 和其朝夕相處的成人所說的每一句話, 所做的每一個動作都可能會深深地烙在他們的心靈深處。

這個實驗報告作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了“3歲看大”的觀點, 並在國際育兒學術界引起了轟動。 卡斯比教授還指出, 在孩子的幼年成長中, 父母和幼稚園老師有著不可忽視的重任。 他還認為, 雖然一個人的性格到成年後會隨著閱歷和各種教育方式的影響而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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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要看孩子在什麼樣的環境下成長, 若是父母、老師和社會各界人士給予正確的引導, 那孩子未來的發展走向就比較樂觀, 反之亦然。

有一個很好的例子。

1920年, 在印度發現了兩個“狼孩”, 大的七八歲, 小的兩歲左右。 牧師辛格將這兩個“怪物”帶到了村裡, 送進了當地的一所孤兒院, 並給大的取名卡瑪拉, 小的取名阿瑪拉。

為了使這兩個“狼孩”學會和適應人類的基本生活方式, 辛格牧師夫婦做了種種努力, 終未成功。 阿瑪拉在第11個月就死掉了;卡瑪拉用了5年時間才學會了兩腳步行, 7年學會了45個單詞。 卡瑪拉一直活到17歲, 但她直到死時也沒有真正學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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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只相當於三四歲孩子的水準。

這個例子說明, 如果錯過孩子3歲左右的學習關鍵期, 就會影響孩子今後各種能力的發展, 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

3歲前是孩子腦發育的關鍵時期, 這個時期的幼兒有著強大的學習和吸收能力。 美國科學家利用“正電子發射計算體層攝影”技術, 對幼兒大腦的發育進行了掃描觀察, 發現孩子在出生之後, 由於視、聽、觸覺

因此, 我們應該及早開發孩子大腦的潛能, 但是, 如果我們把開發腦潛能理解成背古詩、認生字、算算術等, 那麼, 我們的做法就有失偏頗了, 因為這違背了孩子成長的規律, 是“揠苗助長”。 我們要讓孩子多體驗、多感受、親自動手, 讓孩子與大自然親密接觸。 不要怕孩子搞“破壞”、故意搗亂、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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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給孩子在錯誤中成長的機會。

從諸多的科學實驗中, 我們發現, 0~3歲是多方面能力(感知、記憶、思維、個性等)發展的關鍵期。 通過研究發現, 3歲左右孩子的學習關鍵期有如下幾個方面:

2~3歲是計數能力(口頭數數、按物點數、按數點物、說出總數)發展的關鍵期;

2~3歲是學習口頭語言的第一個關鍵期, 5歲左右是口頭語言發展的第二個關鍵期;

2.5~3.5歲是教育孩子遵守行為規範的關鍵期;

3歲左右是培養其獨立生活能力的關鍵期。

孩子到了一定的階段, 不同的敏感期就會接踵而至。 我們要細心觀察, 抓住孩子的敏感期, 培養孩子各方面的能力。

有些做父母的很愛孩子, 生怕孩子受苦受累, 時時處處限制孩子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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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他幹這個、動那個;或者嫌孩子做事笨手笨腳, 代替他們做一些事情。 殊不知, 我們在一點點地剝奪孩子成長的權利, 扼殺孩子的創造力和自主性。 我們可以替孩子做事, 但沒有辦法替孩子生活和成長;我們可以替孩子解決問題, 但是沒有辦法替他們去承擔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們可以替孩子規劃未來, 但不能替他們憧憬未來。 一個孩子沒有憧憬和希冀的童年, 不能自主地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可能就會有一個平庸痛苦的未來。

懂得了這些道理的父母, 請讓您的孩子為自己的將來做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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