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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種現象:告訴准媽媽早期妊娠

早期妊娠的第一個表現是停經, 生育年齡, 平時月經週期規則, 一旦月經過期10天或以上, 應疑為妊娠。

若停經已達8周, 妊娠的可能性更大。 停經是已婚婦女可能妊娠的最早與最重要的症狀。 當然, 停經不一定就是妊娠。 哺乳期婦女隨未恢復月經, 仍可能再次妊娠。


3種現象:早期妊娠的信號

早孕反應:

約半數婦女在妊娠早期(停經6周左右)出現頭暈、乏力、嗜睡、食欲不振、喜食酸物或厭惡油膩、噁心、晨起嘔吐等, 稱為早孕反應, 這與體內hcg增多、胃酸分泌減少以及胃排空時間延長有關, 多在妊娠12周左右自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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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頻:

在妊娠早期會出現尿頻, 系增大的前傾子宮在盆腔內壓迫膀胱所致。 約在妊娠12周以後, 子宮體進入腹腔不在壓迫膀胱時, 尿頻症狀自然消失。

乳☆禁☆房的變化:

自妊娠8周起, 受增多的雌孕激素影響乳腺發育時乳☆禁☆房逐漸增大, 孕婦會自覺乳☆禁☆房輕度脹痛及乳☆禁☆頭疼痛, 初孕婦較明顯。 哺乳期婦女一旦受孕, 乳汁常明顯減少。 乳☆禁☆頭及其周圍皮膚著色加深, 乳暈周圍有結節顯現。

輔助檢查:

b超最早在孕5周時可以見到妊娠環, 若在妊娠環內見到有節律的胎心搏動和胎動, 可確定妊娠而且是活胎;

超聲多普勒最早在孕7周可以聽到胎心音;

妊娠試驗可以較早確診早孕, 分為尿妊娠試驗和靜脈血的妊娠試驗, 後者靈敏度高, 最早可以在受孕後10多天即能檢測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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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應將妊娠試驗陽性作為唯一的診斷依據, 因有時會有假陽性, 要結合b超等考慮, 以免誤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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