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聽後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跟孩子解釋, 也不知道該不該讓她別再和那個男孩一塊玩, 如果這樣的話豈不是真的把他們的關係當做在戀愛嗎?這樣引導孩子好嗎?
我們都是接受傳統教育長大的人, 對於小孩子現在這種“懂得太多”的思想很難理解和接受。 但是記得孫瑞雪一本幼兒敏感期的書中講過, 孩子在四到五歲的時候會對婚姻產生強烈的興趣, 也是會“墜入愛河”的。
這對他們的人生情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這時也是他們建立良好的婚姻觀念和愛的觀念的重要時刻, 父母應該感到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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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關於這些愛人與被愛的理念, 如果等到18歲之後再讓孩子理解, 恐怕就有些晚了, 這時候心靈受傷的成本也太大。
那麼這些戀愛觀念, 我們到底該怎樣正確的引導孩子知道呢?
1.讓孩子真正的理解婚姻
孩子每天都在爸爸媽媽的影響下生活, 所以讓她理解婚姻關係並不難, 理解什麼是真正的一家人, 以後才能慎重的對待。
2.讓孩子正確的看待男女關係
男女差異是孩子很小的時候都必須認識到的, 讓他們知道彼此的不同, 交友的時候既不要抗拒也不要過多陷入異性之中。
3.讓孩子正式自己的感情
四五歲的孩子是已經進入了婚姻敏感期的, 等到孩子青少年的時候如果有心儀的物件也是很正常的事, 告訴孩子不要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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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勵孩子儘早的接觸愛情
在孩子還沒有成年的時候是有受傷的資本的, 而且這樣才能讓孩子真正的懂得什麼是愛情, 如果一直處在無知的狀態, 孩子是很難長大的, 以後的戀愛婚姻也會遇到很多阻礙。 所以, 早日對愛情感興趣並沒有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