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父母儘管有少數人不打孩子, 但多數還是打的。 如果你認為“不打不成才”, “打是親, 罵是愛, 不打不罵是禍害”等觀點是有道理的, 如果你經常不能通過積極的鼓勵, 也不能通過講道理讓孩子遵守規則, 那麼或許可以採取“打”的方式來教育。
“打”, 杜絕孩子再犯同樣錯誤。
1、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
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
但由於孩子年齡太小,
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
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
家裡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
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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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
長大後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
比如:從家裡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
並以此為樂。
3、過於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
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
從來不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
不懂得要關心他人,
長此以往,
進學校後很難與同學相處,
走上社會後,
無法適應社會。
對於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
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規則存在,
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
或者犯規後還絲毫不認錯,
下次還想再犯時,
可以打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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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
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
可以打孩子,
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
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
逮住哪裡打哪裡,
不管是頭部還是臉部。
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
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
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
在實施體罰時,
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
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結。
這樣,
他以後再做這些錯事時,
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懲罰時,
要告訴孩子為什麼打他。
打只能阻止錯誤行為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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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
孩子儘管小,
但有自己的臉面,
尤其是在小夥伴面前,
他是不甘落後的。
一旦別人知道自己挨打了,
稍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像大人一樣覺得這是奇恥大辱。
俗語道:“常罵不驚, 常打不怕。 ”孩子要是經常挨打, 由於“久經沙場, 千錘百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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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
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
(實習編輯:Cha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