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 父母打孩子, 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現在的父母盡管有少數人不打孩子, 但多數還是打的。 如果你認為“不打不成才”, “打是親, 罵是愛, 不打不罵是禍害”等觀點是有道理的, 如果你經常不能通過積極的鼓勵, 也不能通過講道理讓孩子遵守規則, 那么或許可以采取“打”的方式來教育。
“打”, 杜絕孩子再犯同樣錯誤
1、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 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 但由于孩子年齡太小, 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 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 家里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
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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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 長大后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
比如:從家里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 并以此為樂。
3、過于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 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
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 從來不愿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 不懂得要關心他人, 長此以往, 進學校后很難與同學相處, 走上社會后, 無法適應社會。 對于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 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規則存在, 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 或者犯規后還絲毫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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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 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 可以打孩子, 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 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 逮住哪里打哪里, 不管是頭部還是臉部。 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 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 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
在實施體罰時, 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及時懲罰, 不能倒算帳。
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 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結。 這樣, 他以后再做這些錯事時, 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2、講明道理, 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么做。
懲罰時, 要告訴孩子為什么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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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
孩子盡管小, 但有自己的臉面, 尤其是在小伙伴面前, 他是不甘落后的。 一旦別人知道自己挨打了, 稍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像大人一樣覺得這是奇恥大辱。
4、不能經常打孩子。
俗語道:“常罵不驚, 常打不怕。 ”孩子要是經常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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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 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