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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種情況孕婦應提前入院待產

懷孕9個月了, 是不是很關注自己什麼時候可以入院分娩呢?

出現下列4徵兆時, 說明孕婦隨時有可能分娩:

(1)出現規律宮縮, 10分鐘左右一次。

(2)陰☆禁☆道分泌物增加。

(3)見紅, 白帶中帶有血。

(4)破水。

臨產時胎動可能稍有減少, 但12小時仍>30次。

那麼, 哪些情況下應緊急入院呢?

(1)孕前有病或孕期合併其他疾病

一些孕媽媽在懷孕前或孕期間患有慢性病, 或在產前檢查中發現妊娠異常, 都應該住院分娩, 而且應提前數天住院待產。

1、孕媽媽方面的問題:如孕媽媽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腎炎、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及骨盆狹窄、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等;初產婦年齡小於16歲或大於35歲;孕媽媽體重小於45公斤或大於85公斤;孕媽媽有過死胎、死產、新生兒死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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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胎兒方面的問題:胎兒發育遲緩、巨大胎兒、胎位不正、超過預產期兩周以上的過產兒等。

在產前檢查過程中, 如果發現孕媽媽或胎兒有上述異常情況, 即屬於高危妊娠, 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消除或減輕症狀。 如原來胎位不正, 經過矯治後胎位正過來了, 則可以不提前往院待產。 但一般屬於高危妊娠的孕媽媽, 即使症狀減輕或消失, 也都應提前住院。

這是因為, 在子宮收縮、胎兒娩出的整個分娩過程中, 孕媽處於極度緊張的精神狀態中, 如果原來屬於高危妊娠, 就更容易使情況惡化。

(2)妊娠中發生病理變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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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中發生病理變化, 如妊高征、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多等。

妊高症, 即妊娠高血壓綜合症, 也是以往所說的妊娠中毒症、先兆子癇等, 是孕媽媽特有的病症, 多數發生在懷孕5個月與產後兩周, 約占所有孕媽媽的5%。

其中一部分還伴有蛋白尿或水腫出現, 病情嚴重者會產生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狀。 若沒有適當治療, 可能會引起全身性痙攣甚至昏迷。 提高產前檢查及處理, 則可使妊高徵引起的孕產婦死亡率明顯降低。

懷孕28周後, 胎盤附著于子宮下段, 甚至胎盤下緣達到或覆蓋宮頸內口, 其位置低於胎先露部, 稱為前置胎盤。 前置胎盤是妊娠晚期出血的主要原因之一, 是妊娠期的嚴重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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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情況多見於經產婦, 尤其是多產婦。

胎盤早剝:輕型胎盤早剝主要症狀為陰☆禁☆道流血, 出血量一般較多, 色暗紅, 可伴有輕度腹痛或腹痛不明顯。 重型胎盤早剝可出現突然發生的持續性腹痛和酸、腰痛, 其程度因剝離面大小及胎盤後積血多少而不同, 積血越多疼痛越劇烈。 嚴重時可出現噁心、嘔吐, 以至面色蒼白、出汗、脈弱及血壓下降等休克徵象。

羊水過多孕媽媽容易併發妊高征, 胎位異、早產。 胎膜破後因子宮驟然縮小, 可以引起胎盤早剝, 破膜時臍帶可隨羊水滑出, 造成臍帶脫垂。 產後因子宮過大, 易引起子宮收縮乏力而導致產後出血。

有這些情況發生的孕媽媽都需要提前入院待產

(3)多胎妊娠的情況

一次妊娠子宮腔內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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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為多胎妊娠。 多胎妊娠的發生率與種族、年齡及遺傳等因素有關。

多胎妊娠時, 早孕反應較重, 持續時間較長。 孕10周以後, 子宮體積明顯大於單胎妊娠, 至孕24周後更增長迅速。

孕晚期, 由於過度增大的子宮推擠橫膈向上, 使肺部受壓及膈肌活動幅度減小, 常有呼吸困難;由於過度增大的子宮迫下腔靜脈及盆腔, 阻礙靜脈回流, 常致下肢及腹壁水腫, 下肢及外☆禁☆陰陰☆禁☆道靜脈曲張。 此外, 多胎妊娠期間併發症特多, 包括一般的與特殊的併發症。

多胎妊娠是指一次妊娠宮腔內同時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胎兒, 但是不包括輸卵管多胎妊娠或子宮輸卵管複合妊娠。 人類的多胎妊娠中以雙胎最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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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少見, 四胎及四胎以上罕見。

多胎妊娠雖然是生理現象, 但是多胎妊娠併發症與死亡率均高於單胎妊娠, 雙胎新生兒嚴重殘疾的危險升高2倍, 三胎則升高3 倍, 故多胎妊娠屬於高危妊娠的範疇, 臨床應加倍重視。

因此孕媽媽屬於多胎妊娠的情況, 需要注意提前入院待產。

(4)其他

1、破水:應讓孕婦躺下, 儘量減少站立, 並立即叫車送往醫院。

2、規律宮縮, 10~15分鐘一次, 並逐漸加快。

3、異常腹痛及出血。 腹部呈持續性疼痛, 陰☆禁☆道出血似月經量。

4、出現嚴重水腫或體重增加過快, 伴頭痛、頭暈、眼花、視物不清、咳嗽、噁心、嘔吐等自覺症狀。

5、異常胎動:12小時胎動

如果您正趕到夜間或節假日出現上述情況, 應掛急診的產科號, 直接去住院部的產科病房。 如果是正常工作日,就直接掛產科號經門診住院。

如果是正常工作日,就直接掛產科號經門診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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