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上海市工商局對該市部分超市和商場經銷的兒童三輪車、兒童自行車和電動童車進行了質量監測, 監測共抽取了14種商品, 合格10種, 合格率為71.4%。 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擠夾點、腳蹬離地高度、制動系統。
根據有關標準, 兒童三輪車不應有任何可能造成兒童傷害的擠夾點, 即任何可能觸及的活動部分間隙, 如手柄部分的車頭前叉在轉動時與車架形成的擠夾點均應小于5mm或大于12mm, 以防止兒童的手放在擠夾點位置可能引起的傷害;腳蹬離地高度不應小于40mm, 腳蹬離地高度太低, 兒童在騎行轉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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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不合格的商品還存在著防護外露突出物的防護罩帽無法承受規定的拉力而脫落。 標準規定此類防護罩帽應能承受70N拉力, 但檢測中發現, 個別商品的防護罩帽僅用25N的力就拉脫了, 容易造成兒童傷害事故。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此類商品時應注意四個方面的事項:一是檢查童車表面接觸兒童手、腿的部分有無銳利尖端、銳利邊緣以及突出物;二是觀察童車表面的各種涂層是否有明顯的剝落現象;三是查看是否具有3C認證標志, 根據規定, 今年6月1日國家對各類童車將實施產品強制認證;四是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