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次就要做到
對孩子提出他力所能及的要求時, 必須要求他第一次就做到, 不要因為心軟破例。 比如, 孩子在看動畫片, 媽媽讓他洗漱就寢, 孩子仍雙目盯著電視不理會;過了一會, 媽媽提高聲音再次命令, 孩子仍若無其事, 但在媽媽做第三次“警告”時, 孩子即刻動身刷牙去了。 為何孩子不在第一次被叫的時候就行動呢?這是因為他已經習慣了媽媽的教導方式, 知道只需在第三次被叫時才行動, 可以拖延看片, 又免受罰。 寶寶比父母要厲害, 他更瞭解父母, 知道你總會在幾次過後才施罰。 因此, 要避免寶寶利用你的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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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寶寶說話要巧妙
父母常命令孩子“不要跳”、“不要爬”、“不要吵”, 其實, 父母應該明確指示孩子, 你要求孩子做什麼。 如果看到看到孩子爬高, 你可直接叫他“下來”, 他們吵鬧, 用“安靜”來取代“不要吵”, 效果會很不同。 父母不要直接問寶寶“洗臉了嗎?”、“吃飯了嗎?”、“功課做了嗎?”, 更不要責問, 不要懷疑, 而是換一種肯定和認同的方式去問:“功課一定做完了, 對嗎?”即使孩子沒做, 他回答的心情肯定不一樣, 可能還會有些內疚。 時間到了, 孩子還未刷牙, 換個句子:“你要先刷牙還是先洗臉?”這樣寶寶必須選擇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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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寶寶感受到你對他的愛
不管父母是否愛孩子, 但如果孩子感覺你不愛, 你就是不愛。 上一代父母做不出的擁抱, 我們要勇敢做;每天看到孩子, 告訴他你愛他。 對孩子要有大量的肢體接觸, 例如擁抱、摸頭、拍拍肩膀等, 因為人與人之間肢體上的接觸, 感情會比較好。 這個媽媽比較容易做到, 爸爸也應該做。
懲罰的方式要科學
懲罰的意義在於讓孩子清楚和瞭解他的不好行為會讓他“不舒服”。 例如孩子打人, 罰他面壁、獨處、不能玩遊戲, 幾次後, 同樣的處罰讓他覺得不舒服了, 從此“不要打人比較好。 ”處罰不是讓孩子害怕, 很多家長只是嚴肅, 卻不嚴格, 其實應該講到就做到。 比如, 孩子要求買東西, 如果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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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的鼓勵特別重要
在孩子沮喪的時候, 或者是在懲罰過後, 要讓孩子知道。 爸媽還是一樣愛他。 鼓勵不要事先預訂, 而是給他事後的驚喜。 父母不要用“如果你……我就……”來當作獎勵的條件, 否則孩子再得到獎勵後就難以維持原來的好行為。 動物園的海豚每一次都會盡全力去做最好的表演, 因為它不知道訓練師幾時會賞它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