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婦兒工委辦最近的調查顯示, 在5歲至9歲年齡組的兒童中, 各類意外傷害的發生率最高。
狗、高處和車輛……這些身邊的危險因素是造成兒童意外傷害的主要原因。 國務院婦兒工委辦有關負責人介紹, 5歲至9歲年齡組的兒童開始獨立戶外活動, 接觸高處(如樹、屋頂等)和車輛(主要是自行車)的危險增加。 此外, 銳器割傷和燒燙傷也經常發生。
同一項調查也顯示, 兒童在嬰兒期受到的保護最多。 出生最初6個月, 嬰兒還不能坐立, 被母親和看護者抱來抱去, 受到的傷害最少。 嬰兒晚期, 當他們開始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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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兒童開始行走後, 危險因素暴露增加, 傷害率明顯升高。 傷害的主要原因為:跌傷、動物咬傷和燒燙傷。
在10歲至14歲年齡組兒童中, 傷害率略有下降。 這時, 隨著兒童成長, 步入青春期, 襲擊性傷害成為意外傷害的第四位原因。
到了15歲至17歲, 這個年齡組兒童的傷害發生率持續降低, 是所有年齡組中傷害率最低的。 主要因為這時兒童已生理成熟, 已經學會將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危險降到最小。 但青春末期的許多行為仍有危險性, 從而導致這個年齡組傷害的嚴重程度最高。 在交通事故中, 這一年齡組的兒童也更多因獨立騎車而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