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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以下孩子動作發育規律

從一個隻會整天躺著睡覺的新生兒, 發展到一名活潑好動、能歌善舞的兒童, 小兒經歷著各階段的運動發育過程, 它與腦、脊髓及肌肉的功能發育密切相關, 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規律:

(1)頭一尾規律即小兒的動作發育自上而下發展, 如小兒先能抬頭、抬胸、翻身, 然後會坐, 再以後才能直立、獨走。

(2)由近及遠即離軀幹近的肌肉動作先發育, 然後掌握肢體遠端的肌肉活動, 如小兒先能抬肩, 以後才會用手取物。

(3)從泛化到集中, 由不協調到協調。 如4個月左右的嬰兒看見面前有鮮豔好看的玩具時, 只有一些泛化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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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手舞足蹈、興奮不已, 而不能把玩具拿到手。 而8—9個月較大的嬰兒見到玩具時, 除了興奮以外, 還會集中地表現為伸手去取玩具, 如果仍無法得到, 他們則會設法通過轉身、彎腰等動作來接近玩具, 盡力拿到。 而在這一發百過程中, 嬰兒的眼手協調能力也逐步趨於完善。

(4)正面的、積極的動作先於相反的動作發育例如嬰兒先學會用手抓東西, 以後才會放下手中的東西;先能從坐位拉欄杆立起, 然後才會從立位時坐下;先學會向前走, 以後才會倒退走等。

縱然同一年齡有的孩子已會走路, 有的還不會;或者有的已能跑、跳, 有的還不行, 但是動作的發育總是按照上面所介紹的四條規律進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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