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電腦的普及, 讓寫字這件事變得離人們生活越來越遠, 可作為一種開發智力的方式, 家長早早教孩子拿起筆的現象還是極為普遍。 不過,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任沈曉明對此明確表示, 過早, 特別是6歲前教孩子學寫字, 并不利于他們將來的成長。
沈曉明解釋說, 孩子的手通常要到七八歲時才能基本發育成熟, 而在6歲以前, 都是“肉肉的”, 抓筆時只能握成拳頭狀, 指尖朝內握著筆尖部分, 這樣一來, 握筆的手就會遮擋住自己的視線, 勢必造成側頭來看紙寫字的姿勢, 長期如此, 將給孩子在無形中埋下近視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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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相關教育工作已近15年的殷勤老師也告訴記者, 孩子過早地學寫字, 不僅姿勢難以保持正確, 而且握力有限也不足以寫出剛勁有力的漂亮字, 加之家長本身對于一些漢字的筆畫筆順并不了解, 容易造成孩子筆畫與筆順的錯誤, 這三個不利影響對孩子來說猶如“拔苗助長”, 因此并不可取。
殷勤老師提醒年輕家長們, 6歲以前, 可以以教孩子識字為主, 馬路上的商店名稱、指路牌等都可以成為生活的天然教材, 這些比死板的識字卡片更能提起孩子的興趣;而6歲以后可以適當地教孩子學寫字, 但務必遵循“求質量不求數量”的原則, 寫得不過關一定要嚴格要求重寫, 但在孩子手腕與手臂力量尚未完全發育好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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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 無論教識字還是學寫字, 家長都要給孩子營造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 這樣才不至于使孩子喪失對漢字的興趣, 以免給課堂學習及將來的成長帶來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