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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男童遭14歲男孩襲擊後被困水渠逾兩日兩夜始獲救

 據香港《明報》報導, 一名尼泊爾裔男童在香港就讀初一上週六(6月29日)涉與6歲同鄉爭執, 把他帶往草叢施襲至不醒人事, 並把他藏進溝渠後離去, 事主被困逾兩日兩夜始獲救。 涉案男童被捕後被揭發上月初曾涉於超市盜竊, 他被控非法禁錮及盜竊兩罪, 案件4日提堂。
14歲尼裔被告在香港出生, 4日獲父母到庭支持, 聆訊期間左顧右盼, 曾遭辯方當值律師要求專心出庭。 他否認盜竊罪, 非法禁錮罪則毋須答辯。 裁判官張威達透露案情, 被告上月29日與就讀幼稚園的6歲事主, 在西貢街遊樂場因事爭執, 把事主帶到渡船街一處草叢施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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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事主不醒人事。 被告先拿起兩塊水泥溝渠蓋板, 把事主放在30釐米深的溝渠, 蓋回蓋板後離去。
被告另涉超市盜竊稱貪玩
警方週一(1日)拘捕被告, 及後他帶警方到現場, 至當晚11時許才救起事主。 溝渠上面放有一部8呎長木頭車, 事主全身濕透, 顯得驚慌, 已50小時沒有吃喝, 透露曾經遇襲。 被告警誡下承認控罪。
被告又涉于上月4日晚上7時許在油麻地一間惠康超市, 偷取兩支止汗劑及兩包朱古力, 總值138.4元(港幣下同)。 他當場被店鋪經理截住, 警誡下聲稱貪玩, 請求網開一面。
保釋被拒還押屯門院舍
控方表示, 需時獲取法律意見, 以考慮會否增加控罪, 以及審訊地點及控罪是否合適, 直指控罪嚴重, 被告涉于警方保釋期間再干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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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保釋。 辯方指出, 被告的父親曾任清潔工, 惟最近5個月待業, 並考慮其年齡, 相信最終會判入院舍而非監獄。 裁判官張威達拒絕其保釋申請, 非法禁錮案押後至8月28日再訊, 盜竊案則押後至8月8日作審前覆核, 被告期間還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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