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賄賂式獎勵
媽媽要給朋友打電話, 為了讓小娟安靜地呆一會, 她說:“靜一點, 別說話, 我一會兒給你買霜淇淋。 ”小娟問:“什麼樣的?”媽媽說:“帶巧克力的。 ”這種獎勵方法用起來得心應手, 不需費腦筋, 不需費口舌, 效果當時又十分明顯。
但它的後遺症是:凡事都要講“條件”, 就連一些本來是份內的事, 沒有“條件”也應該去做的, 可是受到此次得到“賄賂”的啟發, 他們就會養成“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合適的‘條件’才去做”的做事思維定勢, 這樣, 當然不利於孩子責任感和自律品質的形成, 其消極後果是非常遠久的。
誤區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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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知道, 什麼時候該做什麼, 不該做什麼, 並且瞭解其中的原因, 然後在孩子表現良好後再給予相應的肯定。 持之以恆地堅持這樣的引導, 孩子的行為才會變成一種自覺的行為。
二、漠視孩子的良好表現
小勇正蹲跪在廚房的工作臺上看媽媽整理從超市買回來的東西。 他嘗試幫忙清理,媽媽趕緊搶先了;他又幫拿凳子給媽媽坐,媽媽沒有反應;媽媽從冰箱拿出蛋夾放在桌上,準備將蛋排好,小勇這個時候幫忙把菜屑清理乾淨,放進垃圾桶,媽媽也沒不吭聲……, 最後,媽媽突然叫著:“小勇,你走開!我自己來,等你長大一點再幫媽媽!”……
小勇晚上睡覺的時間到了,便到廚房找媽媽,見了媽媽脫口而出喊了媽媽一聲:“媽媽晚安!”結果媽媽沒有反應──可能是媽媽和爸爸在鬧脾氣,悶悶不樂;也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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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勇起床以後自己整理了房間, 高興的去告訴爸爸媽媽:“今天我自己把房間整理好了。 ”媽媽卻不耐煩地對孩子說:“你都這麼大了, 早就應該自己整理房間了, 有什麼可得意的!”
由於種種原因, 我們經常有意無意地漠視孩子的良好表現, 這樣下去, 孩子將不會再對我們說“媽媽晚安”, 或者將來有一天我們會不斷地開始罵:“養你這麼大,什麼都不會幫!”, 或者……
誤區的避免:
家長應該是及時發現及時肯定孩子良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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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原則的讓步
小牛吵著要糖果,媽媽不給,小牛張口大哭, 沒想到這時有客人來訪,母親看在客人的“面”上, 只好給他。
下次小牛又想吃糖果,媽媽照樣不給,他再拿出看家本領──“哇……”大哭起來。 但這次沒有客人,媽媽狠起心腸硬撐,不給就是不給。 他無可奈何,哭久了,肚子脹滿空氣,非常不舒服,沙啞的聲音連自己聽起來也討厭,只好算了。
再下次,小牛又想吃糖果,媽媽還是不給。 法寶再度使出來──放聲大哭, 巧的是, 這時電話鈴聲大作,媽媽聽電話怕太吵,只好認了,拿一顆糖塞住他的嘴巴,當然糖到哭止……
爸爸正在看電視新聞,小牛哭著要買零食,為了讓爸爸能安靜地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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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一系列的“學習”, 小牛知道在“客人來時”“爸爸看電視新聞時”“媽媽打電話時”……, 哭鬧是“有效果的”, 因此, 總是不斷地抓住機會, 輕而易舉地達到自己的目的。
誤區的避免:
教育應該是有原則的, 不該讓步的, 在任何條件下都不應該讓步。 做父母的應該認識到, 有什麼事比教育好孩子更重要呢?想清楚了這一點, 為了教育好孩子, 其它的所謂的“面子”可以不要, 所謂的重要“工作”可以暫時不做……, 我們無條件地持之以恆地堅持我們應該堅持的原則, 這樣, 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長。
四、先苦後甜
媽媽要上街買衣服,小靜哭著要跟媽媽去,起初媽媽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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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情況, 我們在現實中還可以看到很多很多。 這樣的教育, 雖然讓孩子吃了一點“苦”, 但實質上還是起到鼓勵孩子通過哭鬧來達到目的──很多時候, 他們往往選擇通過吃一點“苦”, 來達到對其更有誘惑力的目標。 因此, 這種“先苦後甜”式教育, 對孩子的發展, 不僅沒有積極作用, 相反還有消極作用。
誤區的避免:
教育過程中, 什麼是該堅持的事情, 家長心裡一定要清楚;如果是該堅持的事情, 就應該堅持到底, 可堅持可不堅持的事情, 就不要向孩子提出;一旦向孩子提出了要求, 就應該堅持到底, 這樣, 對孩子的成長有積極意義, 對樹立家長的教育威信也有好處。
五、說到,做不到
常聽到一些父母這樣威脅孩子:“哭什麼哭,再哭,我就打死你!”,或者“……,再哭,我就不要你了!”,“你再亂動,我就打斷你的腿!”……
我在想,如果孩子真的控制不了自己而情不自禁地再哭或再動……,你真的就會打死他、不要他或者打斷他的腿嗎?我想你肯定做不到,實際上也不能做得到,而且你的初衷也只是想嚇唬嚇唬孩子而已,根本就沒想到真的要打死他、不要他或者打斷他的腿。但這種“令出不行”將會對孩子的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如,使孩子產生“爸爸媽媽說話可以不聽”,“爸爸媽媽只是說說而已”等錯誤認識,進而大大影響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也影響著父母以後對孩子的教育效果。
誤區的避免:
在孩子面前,出言要慎重。做得到的,對孩子有意義的才跟孩子說;如果明知很可能做不到,或者說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事,就不要跟孩子說。
六、亂嚇唬孩子
去年國慶黃金周,有一個3歲多的男孩子在天安門廣場與家人走散了,哭個不停,員警叔叔想安慰一下,就把他抱起來,結果那孩子哭得更加厲害,並且想努力從員警手裡掙脫出來,員警叔叔以為是自己不會哄孩子,然後叫來一位員警阿姨抱著他,可是他還是照樣掙扎個不停,最後孩子傳到穿便衣的一位叔叔手上時,孩子才不哭……
一個多小時後,找到其家人,才瞭解到,其父經常在家裡對孩子說:“你再不聽話,我就叫員警叔叔開警車來抓你去……”孩子平時見員警也總是努力躲著員警……
類似的還有:“你再鬧,我就送你去幼稚園。”或者:“你不聽話,就把你送到幼稚園去,讓那裡的老師教訓你”。
亂嚇唬孩子,會讓孩子害怕他本不該害怕的事物或人,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十分不利的。
誤區的避免:
要讓孩子“聽話”,就應該讓孩子知道其中的必要性,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對他自己和對別人的利害所在,同時,讓其從“不聽話”的活動本身中嘗到“苦頭”,這樣,孩子自然就會逐漸地變得懂事“聽話”了。
五、說到,做不到
常聽到一些父母這樣威脅孩子:“哭什麼哭,再哭,我就打死你!”,或者“……,再哭,我就不要你了!”,“你再亂動,我就打斷你的腿!”……
我在想,如果孩子真的控制不了自己而情不自禁地再哭或再動……,你真的就會打死他、不要他或者打斷他的腿嗎?我想你肯定做不到,實際上也不能做得到,而且你的初衷也只是想嚇唬嚇唬孩子而已,根本就沒想到真的要打死他、不要他或者打斷他的腿。但這種“令出不行”將會對孩子的發展帶來不良影響,如,使孩子產生“爸爸媽媽說話可以不聽”,“爸爸媽媽只是說說而已”等錯誤認識,進而大大影響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也影響著父母以後對孩子的教育效果。
誤區的避免:
在孩子面前,出言要慎重。做得到的,對孩子有意義的才跟孩子說;如果明知很可能做不到,或者說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事,就不要跟孩子說。
六、亂嚇唬孩子
去年國慶黃金周,有一個3歲多的男孩子在天安門廣場與家人走散了,哭個不停,員警叔叔想安慰一下,就把他抱起來,結果那孩子哭得更加厲害,並且想努力從員警手裡掙脫出來,員警叔叔以為是自己不會哄孩子,然後叫來一位員警阿姨抱著他,可是他還是照樣掙扎個不停,最後孩子傳到穿便衣的一位叔叔手上時,孩子才不哭……
一個多小時後,找到其家人,才瞭解到,其父經常在家裡對孩子說:“你再不聽話,我就叫員警叔叔開警車來抓你去……”孩子平時見員警也總是努力躲著員警……
類似的還有:“你再鬧,我就送你去幼稚園。”或者:“你不聽話,就把你送到幼稚園去,讓那裡的老師教訓你”。
亂嚇唬孩子,會讓孩子害怕他本不該害怕的事物或人,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十分不利的。
誤區的避免:
要讓孩子“聽話”,就應該讓孩子知道其中的必要性,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對他自己和對別人的利害所在,同時,讓其從“不聽話”的活動本身中嘗到“苦頭”,這樣,孩子自然就會逐漸地變得懂事“聽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