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間吵架難避免
夫妻兩人, 不僅性別不同, 性格、觀念、習慣等亦互有差異。 戀愛時, 彼此還有機會掩飾;結了婚, 朝夕相處, 互動頻繁, 大大小小的衝突是無法避免的。 面對這些衝突時, 若是大驚小怪, 以為有了爭執就表示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 這是一種錯誤。
反之, 若以為美滿的婚姻就是兩個人永遠不爭吵, 所以在衝突時, 只好極度的容忍, 百般的委曲求全, 以維持一個表面的和平狀態, 這也是不正常的現象。
事實上, 夫妻應該以積極的角度來看吵架。 “會”吵架的夫妻(即知道吵架的原則的人), 兩人之間的感情會愈來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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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吵架是“角度”問題而不是“是非”問題
夫妻吵架的主要原因是以為事情一定只有一個答案。 吵架者的基本心態是“這件事一定是我對, 我的另一半一定錯了。 ”問題是當兩個人都這樣想時, 吵架就層出不窮了。
“不會吵架”的人, 在爭執的過程中卻極力的要駁倒對方, 只要證明自己的“無誤”, 結果反而兩敗俱傷。
三、夫妻吵架應該“講情”而不是“講理”
一般吵架的特徵是爭理, 所以拚命的抓住對方的語病, 找出對方邏輯的缺陷, 集中火力而攻之, 讓對方沒有招架的餘地。 問題是“爭理”的過程中往往會“傷情”, 贏了理往往使對方更對你沒有感情而已。 夫妻之間的爭執用“交情”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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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萬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
吵架者為了證實自己是對的, 經常喜歡投訴局外的第三者, 希望別人會支持他。 而為了爭取較多的同情, 就必須不斷的提到配偶的不是。 這種在第三者前控訴配偶的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感情破壞性極大, 夫妻之間必須竭力避免, 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
“會”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兩人能面對面的處理彼此之間的衝突, 不願在父母、朋友、同事面前吵, 如此兩個人感情復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
五、千萬不要贏
夫妻吵架不管誰贏誰輸, 事實上沒有贏者, 雙方都是輸家。 萬不得已吵架時, 會吵架的人頂多只是“點”到為止, 從來不想贏架。
幾年前, 美國有人研究受虐待的太太(Abused W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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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吵架的人, 事事給對方留餘地, 讓對方有臺階可下, 不會吵架的人卻時時想把對方趕盡殺絕。
六、敘述事情的真相, 不要加油添醋的形容自己的感覺
吵架一定是事出有因。 “會”吵架的人在吵架的過程中會集中在事情的敘述上, 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狀況與需要;“不會”吵架的人卻喜歡誇大的表達自己在生氣, 因此常用最偏激的形容詞來激怒對方。
例如某個家庭主婦因為養育四個幼小的子女而無暇整理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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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吵的丈夫若說:“你這又懶、又邋遢的女人, 簡直髒得跟豬一樣……”家中的大戰就無法避免了。
七、先認輸的人才是大勇者
吵架既然是角度不同所引起的衝突, 成熟的人會極力的設法去避免。 而避免吵架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承認對方的意見可能比自己的好。 這種反應需要有足夠的自信心, 與成熟度的人才能做出來, 但是值得大家去學習。
對自己的配偶讓步絕對不是損失, 而是收穫。 而配偶聽到對方先讓步時, 千萬不可說:“早就說你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