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大學同學, 當初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我, 不顧母親的強烈反對, 毅然決然的嫁給了他。
到現在我們已經結婚三年多了, 老公的父母盼著抱孫子整日給我們施加壓力, 但是此時的我卻真的不想生孩子了, 我不想十月懷胎再去製造一個“窮三代”了, 我們自己受苦就足夠了, 何苦再去禍害一個孩子陪著我們來嘗盡這世間的辛酸呢?大家可能說我偏激, 也可能說我沒母性, 但是這確實是我發自內心的想法, 大家說說我是否真的錯了?
1、我們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的, 孩子一出生就註定是低人一等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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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收入微薄, 老公月薪2500而且工作還不穩定, 我們還要做近20年的“房奴”。 與其讓我的孩子一出生就輸在起跑線上, 我倒寧願不讓他來到這個世上。 我們已經是“窮二代”了, 我們的孩子成為“窮三代”的可能性絕對在95%以上, 在這種情況下生孩子是否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呢?
2、我對我們的未來沒有多大的信心, 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我們的生活估計不會有太大的改觀。
我老公當初那可是我眼裡標準的“潛力股”, 但是步入社會這幾年, 我發現他只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我也和他說過, 等他的收入足以養活老婆孩子再談生孩子的事情, 但是我心裡明白, 這對他基本是不可能達成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