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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後賊媽媽3個月詐騙300萬 利用哺乳期規避制裁

 據《I時代報》報導, 以買折扣寶馬車為名, “85後賊媽媽”邰靜3個月輕鬆詐騙300萬元, 近日被靜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批捕。 經查, 身為3個孩子母親的嫌疑人邰靜前科累累, 此前曾在哺乳期和懷孕期分別實施詐騙和盜竊, 且利用“哺乳期監外執行”規避法律制裁。
2011年, 邰靜對外聲稱其父親是一家汽車經銷和維修公司的股東, 和寶馬公司有內部優惠協議, 可以優惠購買寶馬車, 甚至能半價買到。 2011年7月, 邰靜稱“內部讓利”購車, 幫董某以51萬的價格買到了市場價70萬的寶馬5系轎車, 騙得眾多買車人紛紛上門。
此後的八九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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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靜先後收到多種款式的車款共270多萬元, 但這些客戶到了提車期, 都提不到車。 邰靜則以各種理由推脫, 直至有買車人報警, 告發邰靜詐騙。 警方將邰靜抓獲後, 很多買車人才意識到被騙。
到案後, 邰靜坦白, 汽車經銷店的人員是自己通過他人介紹認識的, 經常去送送咖啡點心、請客吃飯才混熟的。 “我事先叮囑好客人不要問價格, 謊稱我和他們高層談。 唯一成功的那次董先生買車"優惠"的19萬元是我自己貼進去的。 ”
經查, 邰靜為了實施騙局, 還偽造了多份合同, 私刻了五枚印章, 其中包括汽車銷售公司印章和房地產交易中心印章。
今年26歲的邰靜有3個孩子, 丈夫沒有工作, 詐騙所得300多萬元購車款都用於還債和日常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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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其案宗發現, 邰靜是作案累累的“賊媽媽”, 2007年12月, 她和母親一起共同實施房屋買賣詐騙被虹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考慮到她當時尚處於哺乳期, 法院處以監外執行。 2010年4月, 邰靜在孕期去醫院探望因病住院的同學, 卻趁同學暫離病房之際, 竊取該同學銀行卡盜取現金2.08萬元。 而這次到庭受審時她仍懷抱嬰兒處於哺乳期, 法院只得又對其處以監外執行。
連續兩次通過“哺乳期”規避法律的制裁, 如今再次實施詐騙, 目前邰靜正在看守所等待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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