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孩子多大時, 我就該停止讀故事給他聽了?
一點都不給孩子讀故事聽, 以及太早停止閱讀, 都是大錯特錯的。 美國國家閱讀委員會把朗讀描述為“孩子小學畢業之前都應該保持的一種習慣”。 委員會用最成功的企業之一麥當勞來舉例。 這個速食連鎖企業幾乎已經有半個世紀的歷史, 但它從未削減過它的廣告預算。 麥當勞每年花在廣告上的費用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平均起來, 每一天的廣告費用超出100萬美元。 麥當勞的行銷人員從不會有這樣的念頭:“所有的人都已經知道麥當勞了, 他們應該會自動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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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們給孩子朗讀時, 我們就像在為閱讀的樂趣做廣告。 但和麥當勞不同的是, 我們每年都在削減廣告預算, 而不是增加預算。 無論是在家裡或學校, 孩子越大, 我們就越少讀書給他們聽。 康涅狄格州的學校1990年所做的一項調查發現了這個典型的現象。 這項調查的對象是某個中產階級社區內的四年級到六年級的學生。 調查發現, 只有8%的學生在接受調查的前一天晚上, 有家人讀故事給他們聽。 大部分的老師也發現, 中、高年級的學生也都有類似的現象, 那就是很少聽故事。 另一項針對研究生院的學生所做的調查也證實, 他們在小學中、高年級的時候已經很少聽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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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有時候是老師)常會說:“他已經四年級了, 怎麼還需要我讀書給他聽呢?我們送他去學校不就是要他學會自己看書嗎?” 其實在這個問題裡面, 有許多錯誤的假設。
假設某個學生的閱讀能力已經有四年級的程度, 這是很優秀的。 然而, 這個孩子聽故事時的理解力有幾年級的程度呢?大部分人從來不知道這中間是有差異的, 除非他們靜下來仔細地想一想。 舉個簡單的例子, 過去7年, 美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是《天才老爹》(The Cosby Show), 每星期都有好幾千萬人觀看這個節目, 甚至包括一年級的小學生。
那麼, 那些看這個節目的一年級小學生是否能自己閱讀它的劇本呢?這些幼小的兒童中, 大概有99%的人無法看懂。 然而, 當劇本由他人念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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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已經說明孩子聽故事的理解力和閱讀能力之間有很大的差異, 那麼各位應該可以瞭解為什麼當孩子大一點之後, 仍應該繼續讀故事給他們聽。 聽故事時, 除了家長和孩子(或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情感交流之外, 你同時也將較高程度的詞灌輸到他們的耳朵裡, 最後, 他們會把這些詞傳輸到大腦, 並記憶下來, 進而增強他們的閱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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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你家裡或所教的班裡有才開始學習閱讀的5到7歲的孩子, 而你正持續地讀故事書給他們聽, 那是非常好的, 請繼續下去。 但是如果你還在讀那些詞很有限的書, 像蘇斯博士(Dr. Seuss)的《戴高帽的貓》(The Cat in the Hat)或《老巴身上跳》( Hop on Pop)這類淺顯易懂的童書, 那麼可以說你正在侮辱6歲孩子的腦細胞!
讓我們來看看這會是什麼樣的情形:一本只有225個字的書和一個已經掌握6000個詞的6歲的孩子。 這個孩子從4歲起就已經瞭解了那225個字, 並懂得如何使用它們。 如果這個孩子不問為什麼必須重複聽那些他早已學會的字, 那我們才應該擔心呢!
對一個6歲的孩子而言, 他才剛要學習自己閱讀, 這時孩子認識的詞雖然有限, 但在聽故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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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書第三章, 我也將建議讀者, 除了這類詞彙有限的童書之外, 你也可以選擇一些已經被許多幼稚園老師證實非常有效果的短篇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