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說她剛懷孕, 想做B超檢查一下, 對胎兒有個瞭解, 可有人說B超對胎兒有害, 她想問這是不是真的?
從原理上分析, B超是超聲傳導, 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 是一種聲波傳導, 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麼傷害。 但如果聲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 又聚集很長時間的話, 就會有熱效應, 這種熱效應達到一定程度時, 可能會對人體組織產生不良影響, 影響細胞內的物質, 包括染色體。 理論上是高強度的超聲波可通過它的高溫及對組織的腔化作用, 對組織產生傷害。
事實上, 醫學使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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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檢查是通過超聲波監測胎兒的發育狀況, 可以讓孕婦及醫生準確的瞭解到胎兒發育是否健康, 是否符合該時間段應有的健康狀況。 不過, 由於B超屬於超聲檢查, 很多孕婦會擔心此項檢查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於是拒絕這項檢查, 從而無法及時瞭解胎兒發育狀況。
在整個孕期, 定期產檢中會要求三次B超檢查, 分別為孕18-30周、孕28-30周以及孕37-40周。 第一次的B超目的是瞭解胎兒屬於單胎還是多胎。 第二次B超則為排畸檢查。 第三次B超為分娩前的評估。 如果按照正常程式與數量進行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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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有必要做B超?
1、整個孕期中, 懷孕5到6個月需要做一次彩超, 篩查胎兒畸形, 這是很有必要的。 還有到孕晚期(孕36周後)需要借助B超查看胎兒發育的大小、胎盤的成熟度和位置、羊水量、臍帶是否有纏繞等情況, 為醫生提供有利資料, 以便準確評估、決策分娩方式。
2、孕晚期在32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 瞭解胎兒在宮內的發育情況以及羊水多少、胎兒大小、有無臍帶問題, 等等, 為進一步妊娠給以正確指導。
3、孕37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 為胎兒做鑒定, 發現胎兒發育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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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孕期有些異常情況需要做B超, 如孕期發生陰☆禁☆道出血, 醫生要鑒別是前置胎盤還是低位胎盤;先兆早產, 需要用B超來鑒別;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需要找原因;早破水、胎心變化、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會增加孕期B超的次數, 對於醫生來講實屬無奈。
5、懷孕中期做B超鑒別胎兒大體畸形, 如先天心臟病、神經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齶裂等等。
一般在懷孕22周~26周做B超檢查較為合適, 因為胎兒20周左右時正是大腦突飛猛進的發育時期, 過早接受B超會因為胎兒發育較小, 一些組織看不清而白做, 不能達到篩查畸形的目的, 同時又影響胎兒大腦的發育。
溫馨提示:
1、如果做B超需要憋尿後才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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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去醫院檢查最好穿寬大易穿脫的衣服和鞋子, 這樣能節省時間, 也能讓孕媽咪本來緊張的心情放鬆一點。
3、如果上次的檢查有問題, 需要提前諮詢好這次去醫院前需要做哪些準備。
4、為慎重起見, 3個月以內如沒有必要, 可不做超聲檢查。
5、 B超時間不能過長, 每次B超的時間要控制在20分鐘以內, 尤其是在孕婦生病等身體不適的情況下, B超時間要更短一些。
6、 操作過程要正確, 孕婦在做B超的時候一定要選擇正規醫院進行正規操作, 如果掃描的探頭長時間停留在同一位置, 那麼就有可能會傷害胎兒的大腦發育。
7、B超前要避免吃脹氣的食物, 孕婦在做B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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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做B超前要瞭解情況, 孕婦在做B超之前要瞭解相關的事項, 例如是否需要憋尿等, 否則會由於延誤檢查或者增加檢查次數, 導致影響胎兒健康。
9、孕期B超不是做越多越好。 超聲是很好的輔助檢查手段, 但過分依賴B超, 以B超為准也是不對的。 應把B超作為臨床檢查的參考, 要以臨床檢查為准。 為了寶寶的近期、遠期的健康, 非不得已, 不做B超。
10、B超檢查也不是萬能的, 它只能查出一部分胎兒發育異常, 比如神經管畸形、內臟外翻、先天性心臟病、多囊腎、肢體畸形等。
而且B超檢查時還要受胎兒位置、儀器或者觀察者的經驗等因素影響, 再加上檢查是間斷性, 而不是持續性的,所以有些畸形不一定能準確發現。比如,檢查時如果胎兒手抱在胸前,肢體呈重疊狀態,或者攥緊拳頭等,一些肢體畸形可能在當時就不能被發現。
所以,要保證生一個健康的寶貝,還是應該在孕前就做好充分的準備,不接觸有害的物體,鍛煉身體,提高機體抗病能力,避免細菌和病毒感染,這些才是胎兒能正常發育的先決條件。
而不是持續性的,所以有些畸形不一定能準確發現。比如,檢查時如果胎兒手抱在胸前,肢體呈重疊狀態,或者攥緊拳頭等,一些肢體畸形可能在當時就不能被發現。所以,要保證生一個健康的寶貝,還是應該在孕前就做好充分的準備,不接觸有害的物體,鍛煉身體,提高機體抗病能力,避免細菌和病毒感染,這些才是胎兒能正常發育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