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給大家介紹一位陌生的,
它就是所要攜帶的遺傳因數,
神通廣大的“基因”。
基因是貯存遺傳信息的地方,
一個基因往往攜帶著祖輩的一種或幾種遺傳信息,
同時又決定著後代的一種或幾種狀和特徵。
因此,
正是它把握著遺傳的“生殺大權”。
基因是一種極為微小的物質。
據目前所知,
每一條染色體是由一個DNA(去氧核糖核酸)分子構成。
基因是DNA分子的一個小片段,
它們按一定順序排列在染色體上,
由染色體將它們帶入細胞。
據研究,
每條染色體上可有1250個基因,
每處基因都有固定的位置,
稱作“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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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 世界上的人最初都是由一個受精卵經過不斷的分裂增殖發育而成的。 而受精卵的發育則要受基因的控制。 在受精卵裡蘊藏著無數個父母的遺傳基因, 詳盡地描述了後代的外貌、生理、性格、體質甚至某種遺傳病, 子女就是依照這些特徵發育成長的。 所以就發生了孩子某個地方像父親, 某個地方像母親的情況。
人類每一個細胞核中有多少染色體呢?科學家闡明, 人類染色體的準確數目是46條(23對)。 其中44條(22對)是常染色體, 男女都一樣;另外2條男女不一樣的是性染色體, 為一條X和一條Y染色體, 為兩條X染色體。 它們所攜帶的基因的總和, 現在一般認為有一兩百萬個, 也有人說有上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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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 人體染色體的數量, 不管在身體哪個部位的細胞裡都是成雙成對存在的, 唯獨在生殖細胞――精子和卵子裡, 卻可見, 在子代每個細胞中的46條染色體中有23條來自父親, 另外23條來自母親, 即一半來自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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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 基因在人體的體細胞中都是成對存在的, 只有在成熟的生殖細胞(精子和卵子)中, 才彼此分離, 成單存在, 即只剩下23條。 而當精子和卵子結合成新的生命――受精卵時, 又恢復到46條。 基因有顯性和隱性之分, 顯性基因是在一對基因中決定其表現特徵的一個基因, 這種現象叫表現型;而隱性基因是只有成雙存在時才決定其表現特徵。 例如, 胚胎形成時, 胎兒要分別接受父親和母親的同等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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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還具有穩定性和變異性。 穩定性是指基因能夠通過自體複製, 使後代基本保持其祖先的模樣。 變異性是指基因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發生“改變”, 因而引起遺傳性狀變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