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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女兒彌補過失

女兒逗逗在社區裡玩耍, 一不小心把樓下小賣部櫥窗上的一塊玻璃給砸碎了。 當我詢問女兒到底是怎麼回事時, 她卻滿不在乎地說人家王阿姨已經答應不用她賠了。

“不行!損壞了別人的東西, 一定得賠償!”我堅決地說。 “我們得賠多少錢啊?”女兒無可奈何地說, “爸爸, 你幫我賠吧!”“不知道, 爸爸可以陪你一起去打聽, 但錢還得你自己賠, 因為玻璃又不是爸爸砸壞的。 ”“那麼, 你給點錢我去賠給王阿姨, 好嗎?”女兒試探著說。

我搖了搖頭, 說:“如果你是買學習用品, 爸爸可以給你錢, 但這次是你自己做錯了事, 爸爸是不會掏錢為你的錯誤買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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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我怎麼辦呀, 我又沒有錢。 ”女兒急得快要哭了。 “我可以先借給你, 不過, 你以後得還給我。 ”我心平氣和地對女兒說。

女兒想了想, 還是愁容滿面地說:“可是, 我現在跟你借, 以後哪來的錢還你?”

“你有錢呀, 你可以把自己每天的零花錢, 還有平時做家務賺的錢省下一部分來。 ”我給女兒提出了一個建議, “其實, 你還有許多額外開銷都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的, 只怪你自己平時太不注意儲蓄了。 ”

女兒雖說還有些不甘心, 但她畢竟意識到了自己犯下的錯誤, 也只好按照我說的去做了。 那天, 女兒和我一起去了裝飾市場, 花50元錢買了塊玻璃賠給了王阿姨。 值得一提的是, 平時大手大腳慣了的女兒以後真的再也不像以前那樣亂花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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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 我在幫女兒收拾房間時意外地發現她床頭的餅乾盒裡已經積攢了整整40元, 估計再過幾天她就會主動還錢給我了。 我相信到了那一天, 女兒在體會到節約給她帶來快樂的同時, 也一定能夠體味到我的良苦用心。 文/徐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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