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王小豔新婚不久就懷孕了。
全家人歡喜得很,
為她跑上跑下,
為孩子的優生提供全天候全套服務。
她肚裡的“BB”果然很爭氣,
在每次的定期檢查中,
各方面都顯示合格。
可是,
天有不測風雲。
王小豔在一次淋浴時,
左耳道不慎進了大量熱水,
第二天便發癢發痛,
半側腦部也感不適。
拖了幾天,
症狀越來越嚴重。
五官科檢查為急性中耳炎,
已有化膿跡象。
醫生除局部給藥處理,
還開了青黴素針藥抗感染。
可是,
王家一大幫子人,
對醫生的處方全票反對。
理由是,
小豔已懷孕5個月,
根據他們見到的報刊優生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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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有礙胎兒發育。
小豔被弄得六神無主,
聽隨丈夫把處方扔進垃圾桶,
對自己的中耳炎聽之任之了。
結果,
中耳嚴重化膿,
引起高燒,
不得不再次就診。
此次是住院治療,
打針服藥由不得王家的人,
一個療程的青黴素靜脈給藥,
才把高燒壓下來。
這時,
小豔已精疲力竭,
胃口不佳,
待此病基本痊癒時,
妊娠檢查中,
腹中胎兒已處於發育欠佳狀態……一個原本及時用藥便可痊癒的小病,
卻因人為干擾拒絕用藥而釀成大病;王家人原本從優生出發而拒絕用藥,
結果卻因疾病發展和體質下降,
令小豔腹中胎兒受到一定傷害而有礙優生。
好在第二次就診住院治療及時,
若此種狀況下小豔再拒絕求診用藥,
高燒不退引起胎兒在缺氧環境中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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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會因此而損及其腦細胞發育,
生下來的是個智力低下的憨包哩!懷胎十月,
在這280多天裡,
孕婦不可能都以“鋼鐵之軀”而不患頭疼腦熱、肚痛拉稀,
以及各種不可預測的疾玻除了患上那些確認為有損胎兒、不利優生的疾病,
如嚴重病毒感染、嚴重臟器疾並嚴重營養不良及消耗性疾病,
應該人流、引產中止懷孕外,
一般性疾病還是應該及早診治,
及時對症吃藥,
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礙優生。
然而,
現在有許多人對“孕期不能亂用藥”的科普知識,
誤解為“孕期不能用藥”,
矯枉過正,
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確用藥而治癒的疾病喪失治機,
拖成大並重病,
這才真正有損腹中胎兒了。
就以王小豔例來看,
患上中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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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開始化膿,
醫生使用青黴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治療,
完全正確,
完全有必要。
因為青黴素可以消炎抗菌,
迅速控制中耳炎症,
使疾病痊癒。
藥理研究早已證實,
青黴素、氨苄青黴素、先鋒黴素等,
對胎兒沒有致畸作用。
相反,
不早期使用青黴素族抗感染,
將導致中耳炎化膿加劇而高燒不退,
甚至可能發生毒血症,
缺氧、休克,
不但會造成胎兒先天異常,
更可能因此而流產、早產或胎死腹中。
“孕期恐藥症”的形成,
還有一個自身心理問題。
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在孕期患上某種並非肯定會有礙胎兒發育的一般性疾病,
如腹瀉、外傷、咳嗽、便秘等,
已經引起一定程度的身體不適,
也曾產生過求醫尋藥的想法,
但囿於“孕期不能吃藥”的固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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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使用藥物治療,
這種情況,
實際上是一種孕期失衡心理的具體表現。
而這種表現,
又在外因,
特別是丈夫和家人的誤導下,
表現得尤為充分和嚴重。
當然,
其所造成的後果,
也就更為嚴重了。
應當承認,
孕期頭三個月,
胎兒體內細胞高度分化,
各器官和系統基本形成,
因而對藥物特別敏感,
稍有誤用藥物,
即可致畸。
即使在孕後三個月到分娩期,
腦部和泌尿系統的細胞仍處在繼續分化狀態,
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數的敏感性,
所以,
在孕期不能亂服藥。
但是,
如果孕期生了病,
不及早正確用藥治療,
也會導致母體和胎兒受損。
這就是一個事物有兩個方面的辯證問題。
孕期不能亂服藥,
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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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有利優生的科學觀點。
目前,
已知的孕期禁用藥有:反應停、四環素族藥、慶大黴素類耳毒性藥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己烯雌酚、磺胺類藥物、某些解熱鎮痛藥物及鎮靜類藥物等。
但是,
也證實了很多藥物並不會對胎兒產生負性影響,
如青黴素類藥物、維生素類藥物、促消化類藥物、某些止咳藥物,
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藥。
因此,
孕期拒絕用藥並非明智之舉,
孕期用藥慎之又慎應該遵循。
至於孕期生病後該用什麼藥,
那就該由有經驗的正規醫院醫師決定。
孕期,
該吃藥時就得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