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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恐藥症”可危及母嬰

鄰居王小豔新婚不久就懷孕了。 全家人歡喜得很, 為她跑上跑下, 為孩子的優生提供全天候全套服務。 她肚裡的“BB”果然很爭氣, 在每次的定期檢查中, 各方面都顯示合格。 可是, 天有不測風雲。 王小豔在一次淋浴時, 左耳道不慎進了大量熱水, 第二天便發癢發痛, 半側腦部也感不適。 拖了幾天, 症狀越來越嚴重。 五官科檢查為急性中耳炎, 已有化膿跡象。 醫生除局部給藥處理, 還開了青黴素針藥抗感染。 可是, 王家一大幫子人, 對醫生的處方全票反對。 理由是, 小豔已懷孕5個月, 根據他們見到的報刊優生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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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有礙胎兒發育。 小豔被弄得六神無主, 聽隨丈夫把處方扔進垃圾桶, 對自己的中耳炎聽之任之了。 結果, 中耳嚴重化膿, 引起高燒, 不得不再次就診。 此次是住院治療, 打針服藥由不得王家的人, 一個療程的青黴素靜脈給藥, 才把高燒壓下來。 這時, 小豔已精疲力竭, 胃口不佳, 待此病基本痊癒時, 妊娠檢查中, 腹中胎兒已處於發育欠佳狀態……一個原本及時用藥便可痊癒的小病, 卻因人為干擾拒絕用藥而釀成大病;王家人原本從優生出發而拒絕用藥, 結果卻因疾病發展和體質下降, 令小豔腹中胎兒受到一定傷害而有礙優生。 好在第二次就診住院治療及時, 若此種狀況下小豔再拒絕求診用藥, 高燒不退引起胎兒在缺氧環境中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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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會因此而損及其腦細胞發育, 生下來的是個智力低下的憨包哩!

懷胎十月, 在這280多天裡, 孕婦不可能都以“鋼鐵之軀”而不患頭疼腦熱、肚痛拉稀, 以及各種不可預測的疾病, 除了患上那些確認為有損胎兒、不利優生的疾病, 如嚴重病毒感染、嚴重臟器疾並嚴重營養不良及消耗性疾病, 應該人流、引產中止懷孕外, 一般性疾病還是應該及早診治, 及時對症吃藥, 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礙優生。 然而, 現在有許多人對“孕期不能亂用藥”的科普知識, 誤解為“孕期不能用藥”, 矯枉過正, 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確用藥而治癒的疾病喪失治機, 拖成大並重病, 這才真正有損腹中胎兒了。

就以王小豔例來看, 患上中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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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開始化膿, 醫生使用青黴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治療, 完全正確, 完全有必要。 因為青黴素可以消炎抗菌, 迅速控制中耳炎症, 使疾病痊癒。 藥理研究早已證實, 青黴素、氨苄青黴素、先鋒黴素等, 對胎兒沒有致畸作用。 相反, 不早期使用青黴素族抗感染, 將導致中耳炎化膿加劇而高燒不退, 甚至可能發生毒血症, 缺氧、休克, 不但會造成胎兒先天異常, 更可能因此而流產、早產或胎死腹中。

孕期恐藥症”的形成, 還有一個自身心理問題。 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在孕期患上某種並非肯定會有礙胎兒發育的一般性疾病, 如腹瀉、外傷、咳嗽、便秘等, 已經引起一定程度的身體不適, 也曾產生過求醫尋藥的想法, 但囿於“孕期不能吃藥”的固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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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使用藥物治療, 這種情況, 實際上是一種孕期失衡心理的具體表現。 而這種表現, 又在外因, 特別是丈夫和家人的誤導下, 表現得尤為充分和嚴重。 當然, 其所造成的後果, 也就更為嚴重了。

應當承認, 孕期頭三個月, 胎兒體內細胞高度分化, 各器官和系統基本形成, 因而對藥物特別敏感, 稍有誤用藥物, 即可致畸。 即使在孕後三個月到分娩期, 腦部和泌尿系統的細胞仍處在繼續分化狀態, 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數的敏感性, 所以, 在孕期不能亂服藥。 但是, 如果孕期生了病, 不及早正確用藥治療, 也會導致母體和胎兒受損。 這就是一個事物有兩個方面的辯證問題。 孕期不能亂服藥, 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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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有利優生的科學觀點。

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藥有:反應停、四環素族藥、慶大黴素類耳毒性藥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己烯雌酚、磺胺類藥物、某些解熱鎮痛藥物及鎮靜類藥物等。 但是, 也證實了很多藥物並不會對胎兒產生負性影響, 如青黴素類藥物、維生素類藥物、促消化類藥物、某些止咳藥物, 以及不具毒副作用的中藥。 因此, 孕期拒絕用藥並非明智之舉, 孕期用藥慎之又慎應該遵循。 至於孕期生病後該用什麼藥, 那就該由有經驗的正規醫院醫師決定。 孕期, 該吃藥時就得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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