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在地板上玩耍, 我帶著一盤瓜子兒打算坐她旁邊看會書。 “媽媽, 媽媽!”小傢伙黏糊糊地貼過來, 哼, 准是眼饞我嘴裡的瓜子兒了!
“這個叫瓜子兒, 很硬, 寶寶現在還磕不動的哦。 ”剛說完, 一隻靈巧的小手撲了過來, 抓了一把。
我急了。 “喂, 已經說了寶寶不能吃!”眼前迅速浮現被無數媒體報導過的小孩被異物卡住喉嚨, 送醫院拍片、搶救的畫面。
“哎!”小手伸到我的嘴邊, 甜糯的聲音純得滴出水來, “我給媽媽吃呀。 ”
羞愧!為我的“小人之心”度一個小人兒的“君子之腹”, 也為自己的慣性思維——以為小朋友見到零食只會往自己嘴裡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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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大師蓋瑞·柴普曼博士說過, 每個人都有自己表達愛的方式。 如果一個孩子用什麼方式表達對父母的感情, 意味著當父母也用類似或同等的行為對待他的時候, 他更能感覺到父母的愛。
雖然每個孩子都不同, 但還是有一定的共性。 比起無節制地為孩子購買玩具, 或是滿口“心肝寶貝”, 為孩子換尿布、洗澡、穿衣服……這類具體、實在的行動, 更能讓一歲多的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和感情。
孩子再大一些, 你可以在與他的互動中用好奇的心觀察觀察:如果一個孩子喜歡觸碰父母的身體, 說明在這個孩子的潛意識裡, 愛的語言密碼是“身體的觸碰”, 那麼父母只要多親吻、愛☆禁☆撫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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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Ta那麼好, Ta怎麼還不領情……”一個人到底愛另一個人多深, 不是以愛者的付出來衡量, 而是以被愛者所感知到的程度來判斷。 親子關係也一樣, 有時候我們拼命給予孩子, 覺得全天下最稱職的父母就是自己, 因為自己付出太多、犧牲太多——到了這份兒上, 我們真的需要對自己叫停了。
孩子9點前不睡覺就一定會生長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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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東京居住以後, 外婆從國內給寶寶寄了一雙布鞋, 穿著很舒服, 小朋友睡覺也不肯脫。 我“自然”堅決不同意, 常識阻攔我:哪有穿著鞋睡覺的?小朋友大哭不止, 第二天又要穿著睡覺, 我嘗試說服自己:穿鞋睡又能怎樣呢?會死人嗎?天會塌下來?
這雙鞋上有棉布的溫暖, 有外婆的愛與氣味, 或者, 孩子的喜歡, 有我們想破腦袋也猜不出的理由。 好吧, 那你就穿吧!徹底滿足之後, 第三天, 她主動要求把鞋脫掉睡覺了。
面對這些純潔的小生靈, 當他們有一個什麼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