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比賽中, 隊員要重組, 再次研究對策, 教練這樣要求道:“暫停!”。 暫停, 是人們很熟悉的體育專有名詞。 孩童們對它也不陌生, 而且對它均感到怕怕。 因為這與他們的切身利益有關:常因為違反學校規矩, 孩子被送去“暫停”;因為受罰, 不但“玩權”被取消, 還必須遠離玩興頭上的快樂寶地。 還有, 遠離夥伴們, 形影相弔的獨處環境—對幼童來說, 還有什麼比這更使他們難受的事呢?
在美國, “暫停”是懲罰幼童的極致手段。 它被家長們普遍接受和運用;“暫停”手段既文明又無暴力, 還能讓大人省力又省氣。 用得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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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的幾點注意問題———
環境
選擇“暫停”位置, 以安全因素考慮為先。 注意在孩子身邊的環境, 有無電器或易碎的東西, 威脅到孩子的安全。 另外, 周遭要簡單無趣, 讓孩子感到乏味, 提不起玩的興致。 洗手間決不是一個合適的地方, 孩子能從那裡創造出不少自娛的活動項目。 如果讓孩子在玩具室裡“受罰”就更糟, 吸引人的玩具讓孩子目不暇接, 玩興大增, 哪裡還記得自己必須要在這個地方呆的原因呢?這樣, 處罰計畫就將宣告流產。
時間計算
首先, 罰坐的時間按其年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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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孩子犯錯的問題較嚴重, 就要加多幾分鐘。 如頂嘴、不服從、講粗話, “暫停”五分鐘;較嚴重的, 如打架, 十分鐘。 最後, 如果孩子不服從, 不願接受“暫停”, 便把“暫停”時間加倍, 但如此一次就足夠了。 另外, 如果孩子發脾氣, 大哭大叫, 就等他停止後才開始算時間。 如果孩子小聲哭泣, 或唱歌自娛, 或故意弄出些噪音, 由他去, 照樣算“暫停”時間。 如果他弄出的聲音大至影響到別人, 或者故意耍手段讓你生氣, 就等他安靜後, 才開始算。 要把鬧鐘撥好, 讓孩子能看到。 時間一到, 簡短提醒他後, 便還他“自由”。 雖然有的孩子可能懂得說“給我再玩一分鐘”, “再玩五分鐘”的話, 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有確切的時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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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權威言出必行
一旦決定“暫停”, 態度要堅決, 不要給孩子討價還價的機會。 有次, 午飯時候到, 我開答錄機, 宣佈收拾時間到了, 讓孩子聽到此“軍令”就開始收拾行動。 但四歲男童吉米不聽從, 仍繼續玩, 我再次提醒他, 仍不聽。 我說:“好, 你不服從學校的紀律, 去‘暫停’兩分鐘。 ”(因不算嚴重違規, 故“從輕發落”), 他一聽要處罰, 就急了, 馬上大叫:“我現在就收拾, 再給我一次機會!求求你!“我不為所動, 按照教科書上說的, 不要輕易改變你的話, 與行動相一致;對孩子的請求只裝“沒注意”, 不必回答他的話, 否則孩子從中試探到了有討價還價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