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的危害很多人都知道, 但是民間尚有“七活八不活”的說法, 且廣泛流傳, 意思是認為一旦早產, 7個月的早產新生兒能活, 而8個月的早產兒反而不易活。 這個說法, 還真有不少人認同, 那麼, 這些說法是否真的有醫學上的依據呢?
關於七活八不活的說法人體的發育是從精卵結合開始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 胚胎逐漸發育成熟。 先從單細胞分裂成多細胞, 2個月時才初具人形。 之後, 各組織器官會進一步發育, 功能也隨之進一步健全。 至懷孕7個月時, 胎兒的肺臟便具備了基本的呼吸功能, 這也是新生兒能否存活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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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我們說7個月以前出生的新生兒不易存活, 主要是因為呼吸功能不完善。 而懷孕7個月以後的胎兒, 由於其肺臟已基本發育健全, 其他器官也基本成熟, 已經具備了生存的基本能力。 故比7個月以前出生的胎兒發育得更好、更成熟, 因而應該是更好成活才對。 從寶寶在子宮內發育角度上看, 懷孕7個月的寶寶身長35釐米, 體重約1000克。 有呼吸運動, 生後能啼哭, 但出生後易患呼吸窘迫綜合征。 而懷孕8個月的寶寶身長40釐米, 體重約1700克, 各臟器的發育均接近成熟, 出生後只要加強護理可能存活。 在母體內孕育時間越久, 越接近正常的足月兒的孕齡, 存活率和回歸正常生活的可能性越大。 另外, 早期干預、護理越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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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 “七活八不活”的說法, 並沒有科學依據, 七月, 無論是現代醫學的演算法28周, 還是以往民間的演算法大約30周, 肯定都是不如孕32-34周後胎兒生命力強, 也更適於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的。 僅從孕周≤34周的早產胎兒需要糖皮質激素促進胎肺成熟, 而>34周早產的胎兒無需促進胎肺成熟這一點就可以看出, 哪個孕周的胎兒出生更易於生存。 因為出生後的這個小生命, 面對的第一個風險, 就是能不能順暢的呼吸!
孕晚期:早產, 緣何而起?1. 人口統計學、心理社會因素
包括低社經階層、未婚狀態、母親年齡較低、受教育年數較少、懷孕前體重較輕、壓力大、長期站立、長時間勞力工作、身高較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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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產科因素
是指過去病史曾有胎兒或嬰兒死亡者、曾有自發性流產或早產者、曾有前置胎盤或羊膜早期破水、懷孕間隔時間短、子宮頸閉鎖不全、生殖道異常。
現在病史有羊膜早期破水、沒有或較晚作產前檢查、子宮頸快速擴張、子癲前症或毒血症、嘔吐厲害、羊水過多、血型免疫問題、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多胞胎、胎兒先天性畸形。
3.營養因素
指母親體重增加的速率太慢, 約每週小於0.27公斤、懷孕過程總體重增加太少, 約40周小於10公斤。
4. 母親的疾病
如貧血、子宮頸有病菌著床、如披衣菌、B族鏈球菌、淋病等, 外傷、甲狀腺功能亢進、心臟疾病、高血壓、肺臟疾病、腎炎、肝臟疾病等。
5. 接觸毒性物質
如藥物成癮者、抽煙、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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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的預防除了加強公共衛生教育, 母親本身應注意平時生活習慣及生活形態的改善來減少早產的發生;而有些因素大多可以在懷孕前改善, 讓母體在最佳狀況下懷孕。
孕婦本身的投入是預防早產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 因此醫護人員應該教導孕婦必須瞭解早產的原因, 評估自己是否屬於高危險群, 然後改善可能引起早產的個人因素, 如抽煙、喝酒、工作過度勞累、營養狀況不良、太年輕懷孕。
並且認識早產的早期徵候, 如持續性的下腹痛、下背酸痛、陰☆禁☆道分泌物增加或出血等。 對於高危險群的孕婦, 應注其每小時子宮收縮變硬的次數, 30周前大約3次以下, 30周後大約4次以下, 如超過這個標準即應臥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