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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據”是孩子維護自己權利的關鍵

當父母心情不好時, 他們會大喊大叫地發號施令:“現在上床睡覺去!”一點兒都不友好, 這種粗暴的口氣令人難以忍受。 你可以試著用一句冷淡的反問來自衛:“是嗎?真的嗎?”隨後有的父親和母親會伸手打耳光。 他們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變得陰陽怪氣兒的。 假如你有力氣的話, 對這些耳光應該本能地躲閃過去。 同時還可以加上一句點評:“你們還有什麼別的手段沒想到的?”這些酷得不得了的話也許會讓父母勃然大怒。 更好和更聰明的做法是微笑著搖搖頭, 說道:“證據靠不住了吧!理屈詞窮的人才會沉默不語或是大打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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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處事還算過得去的父母會試圖用令人信服的論據來對付你:“請你去睡覺吧, 要不明天你就太累了。 ”他們完全忘了, 明天是禮拜天。 或是忘了你已經13歲了。 於是你的反證來了:“但是, 明天我可以睡個夠。 ”這會兒, 他們正心急火燎地絞盡腦汁, 想著怎麼才能把你弄到床上去。 “可我們打算明天開車到海邊去。 ”母親說。 你回答道:“那我可以在汽車裡睡。 爸爸必須上床睡覺了, 他在開車前必須休息好。 ”父親說:“你瘋了不成!我什麼時候上床自己心裡有數。 ”你說:“可前不久, 你在開車時差一點睡著了。 ”母親探究地看著父親, 父親不說話了。 他在尋找新的論據, 可是沒有找到。 你對他讓步了, “是啊, 你的工作也夠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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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清清嗓子, 想要說這可不是開車把我們往墳墓裡載的理由。 不過她不想當著你的面指責父親。 你說:“不管怎麼說, 疲憊不堪的大人要比精疲力盡的孩子更加具有危險性。 ”父親無言以對地沉默了。 母親說:“你明天開車的時候應該保持清醒, 風景很美的。 ”你說:“那片風景我早就見識過了。 ”終於, 父親想出了一個證據:“但那只是在春天。 現在是秋天了, 那地方還要美呢。 ”這時候, 你可以從最下面一層抽屜裡抽出最後的、粗魯的、能夠一錘定音的論據了:“我對自然界的美景並不欣賞。 ”或者說得更殘酷一點兒:“等我到你們這麼大年紀的時候, 我總還會有機會對自然美景發生興趣。 ”這話很是傷人, 父母們不喜歡記起他們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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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你也可以先把有關美景的事情擱在一邊, 回到上床睡覺的問題上來, 細聲細氣地、輕描淡寫地說, 就好像你經過了深思熟慮一樣:“你們決定自己什麼時候上床, 好。 那我為什麼就不能決定我什麼時候上床呢?”這當然是一個聽起來很惡劣的論據。 但它卻起到了它的作用。 相當肯定的是, 父母親當中的一位會略帶慍怒地回答道:“因為孩子和大人之間畢竟還是有區別的。 ”這話說得也是相當不得要領。 對此你可以說:“現在這對我來說未免有點兒太過平常了。 ”然後, 你的父母可能會深深地吸一口氣, 不知所措地怒吼道:“‘平常’在這兒是什麼意思?”

要想行使自己的權利, 除了時間的選擇和談判的地位之外, 論據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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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辯論起來常常比大人還要棒, 因為他們的洞察力要好過大人。 有時候, 洞察力在某些大人身上會變得像一把舊刀一樣的鈍。 但是, 如果你利用論據使你的父母陷入難堪境地的話, 那最好的論據也會無濟於事。 假如他們發了怒, 他們會變得頑固不化, 你將得不到你的權利, 儘管你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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