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長對孩子採取了這樣一種教育方法——“金錢獎勵法”。 比如, 只要孩子做家務做得好, 會發“工資”;學習認真作業整潔會“發獎金”……這種方法究竟是否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呢?
我給女兒發“獎金”
黃女士 36歲 外貿公司會計師
早在女兒出生的時候, 我們就決心把她培育成一個出類拔萃的人才。 為此, 我翻閱了許多育兒書籍, 學習了很多教育方法。 女兒在大約4歲的時候, 就表示出對錢的喜好。 發現了女兒的這個特點後, 我自創了一套教育方法——“金錢獎勵法”, 常以錢為“誘餌”鼓勵女兒。 如果女兒聽話、學習認真作業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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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具體獎與罰的兌現, 我專門有個記帳本。 比如, 洗碗:5角;拖地:1元;作業整潔:1元;成績滿分:5元……就這樣, 當女兒完成了我們交代的任務, 就獎她5角或1元不等, 女兒對此表現出很高的熱情, 做家務事也帶勁多了。 比如, 去樓下買早點回家, 一般可獲得找零的所有權, 少時5角, 多時一兩元。 去買一些物品時, 女兒還會自己盤算著買哪個東西比較划算。
每隔一段時間, 女兒就把儲蓄罐裡的錢倒出來數。 我知道, 那裡頭也藏著她的很多美夢, 比如我不同意買給她的玩具或動漫書。 我說過, 想買你自己掙錢去買。 所以, 她對每一次的賺錢機會都很珍惜。 從這個方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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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這幾年下來, 我有時也對自己的“金錢獎勵法”產生一些困惑。 比如, 女兒漸漸長大, 思想也漸漸在改變, 她現在愛美了, 很喜歡化妝品, 於是就常拿自己的錢去買。 我剛表示了一下反對意見, 她就氣呼呼地撅起了嘴說:“‘工資’本來是我掙來的, 我有權力自己花。 ”每當這時, 我就暗暗擔憂, 我不知道自己的這種教育方式在以後是否還行得通。
專家點評:
從這位母親的實踐來看, “金錢獎勵法”確實可以增強孩子勞動的積極性, 更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賺錢不容易, 鼓勵他們通過勞動賺取回報, 這無可厚非。 但是, 單純的“金錢獎勵”法只能收到短期效應, 容易使孩子變得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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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金錢獎勵法”只是一種輔助的教育手段, 孩子有受到大人肯定、欣賞和表揚的心理需求, 滿足這種需求, 可以是一個擁抱, 一句真心的讚揚, 一件小禮物等, 同樣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我家有本獎罰簿
蘇若桐 男 12歲 小學六年級
我在讀五年級時, 第一次被評為校“三好學生”。 爸爸和媽媽很高興。 本來, 媽媽說要獎勵我一小筆錢, 可是爸爸卻說直接給錢, 會滋長我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 後來, 他們商量了一下, 定下了一個隻給獎勵、不給錢的辦法, 因此也就誕生了一本獎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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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 媽媽拿出一個本子, 記錄了我的第一筆獎勵款。 媽媽根據我的實際學習成績, 為我定出了具體的獎罰政策, 比如:英語聽寫90分以上, 獎100~200元, 90分不獎不扣, 85分扣100元, 80分扣200元……數學因為是我的強項, 所以要求嚴一點, 考滿分獎200元, 考95分以上獎100元, 95分不獎不扣, 95分以下扣100元……凡是獎勵的, 用黑筆;凡是扣款的, 用紅筆。
剛開始時, 我很不以為然。 媽媽卻說, 儘管在形式上沒有兌現錢給我, 但是, 堅持若干年以後, 隨著我長大和成績積累, 就能體現我的價值了。 如果記錄本上的數值越大, 說明我的成績越大;如果數值小, 那我的成績就小。 記錄本上數值相當於我所賺的錢。
通過一段時間的堅持, 我發現自己很在乎這個獎罰簿。 及時記錄有關內容成了我和媽媽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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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媽媽對我說過, 等到我讀大學的時候, 獎罰簿上面的“錢”就可以換成現金, 讓我自由支配。 他們還說, 我的“錢”賺得越多, 他們越高興。 因為那是我用自己的刻苦努力換來的!現在, 我終於體會到了爸爸媽媽的良苦用心, 我一定不會讓他們失望, 繼續努力學習!
專家點評:
孩子遲早要接觸到金錢, 與其回避倒不如早些培養孩子的金錢意識。 為了避免孩子亂花錢或者太“貪”錢。 家長應提早對孩子在金錢的認識上有正確的引導, 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金錢觀。
因此, 孩子勞動所得的錢不一定要直接給孩子, 父母可以給孩子在銀行開一個戶, 把錢都存在銀行裡, 這樣既可以防止孩子亂花錢, 以後積累起來也是一筆孩子的“財富”。 這筆財富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也是一種勤勞儉樸的美德。從上面的故事來看,那本“獎罰簿”就相當於是一家紙上的銀行,裡面的錢怎麼支配需要家長做好消費引導,如獻愛心、買書、交自己的學費等,而不是“你自己的錢怎麼花都行”。要讓孩子知道,獎勵的這些錢是屬於他個人的,他雖然有權利決定這些錢的用途,但也不能亂花,可以先把錢存起來,以後再用到該用的地方,讓孩子從小學會理財。
“金錢獎勵”有學問
在市場經濟中,給別人提供一定的服務,就能獲得相應的報酬。而在家庭中,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以及對下一代的成長教育,是否也應該採用市場經濟的方式呢?這裡面有很多學問。
1.金錢獎勵要恰當。在教育過程中,任何獎勵的手段都不是目的,只是輔助性的評價,是對孩子個體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的肯定,要用得適當,用得合理。平常,有些家長給孩子的獎勵太多了,從生活到學習,不停地給予金錢獎勵,讓孩子覺得自己努力的“唯一”結果是為了獎勵,這樣其實對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與習慣很不利。如果有朝一日,獎金沒有了,恐怕孩子的努力也就沒有“奔頭”了。另外,關於獎勵,要有讓孩子“欲求而難得”的體驗。如果一切都滿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可以輕易得到想要的東西,獎勵對孩子就失去了吸引力,獎勵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或不存在了。
2.金錢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是一種滿足心理需要的獎勵,比如稱讚、表揚、鼓勵、關注等可以令孩子更加自信,感受父母溫暖的言語和讚賞的眼神,從而加倍努力。至於金錢鼓勵則很形象、很直觀,能促使孩子為了達成某一願望而努力學習,取得進步。一旦孩子的願望達成,家長獎給他適當的獎金,讓他感受到成功的喜悅,再鼓勵他繼續努力。心理學家認為,精神獎勵的持久性比較長,隨著年齡的增加,應該逐步增加精神獎勵的分量。因此,家長採取以金錢獎勵為主,過渡到金錢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再過渡到以精神獎勵為主的獎勵方式。
3.延遲獎勵時間。當孩子漸漸懂事以後,應該得到獎勵時,不要立即兌現,而是延遲幾天,幾周或幾個月(事先要約定好)再兌現獎勵。其好處在於,一方面能調動孩子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發展孩子自主進步的能力,讓孩子知道進步不僅是為了獎勵,而且是自己的需要。有研究表明,越是願意接受較長時間的延遲獎勵,孩子的非智力因素就越好。
這筆財富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也是一種勤勞儉樸的美德。從上面的故事來看,那本“獎罰簿”就相當於是一家紙上的銀行,裡面的錢怎麼支配需要家長做好消費引導,如獻愛心、買書、交自己的學費等,而不是“你自己的錢怎麼花都行”。要讓孩子知道,獎勵的這些錢是屬於他個人的,他雖然有權利決定這些錢的用途,但也不能亂花,可以先把錢存起來,以後再用到該用的地方,讓孩子從小學會理財。“金錢獎勵”有學問
在市場經濟中,給別人提供一定的服務,就能獲得相應的報酬。而在家庭中,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以及對下一代的成長教育,是否也應該採用市場經濟的方式呢?這裡面有很多學問。
1.金錢獎勵要恰當。在教育過程中,任何獎勵的手段都不是目的,只是輔助性的評價,是對孩子個體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的肯定,要用得適當,用得合理。平常,有些家長給孩子的獎勵太多了,從生活到學習,不停地給予金錢獎勵,讓孩子覺得自己努力的“唯一”結果是為了獎勵,這樣其實對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與習慣很不利。如果有朝一日,獎金沒有了,恐怕孩子的努力也就沒有“奔頭”了。另外,關於獎勵,要有讓孩子“欲求而難得”的體驗。如果一切都滿足孩子的要求,孩子可以輕易得到想要的東西,獎勵對孩子就失去了吸引力,獎勵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或不存在了。
2.金錢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是一種滿足心理需要的獎勵,比如稱讚、表揚、鼓勵、關注等可以令孩子更加自信,感受父母溫暖的言語和讚賞的眼神,從而加倍努力。至於金錢鼓勵則很形象、很直觀,能促使孩子為了達成某一願望而努力學習,取得進步。一旦孩子的願望達成,家長獎給他適當的獎金,讓他感受到成功的喜悅,再鼓勵他繼續努力。心理學家認為,精神獎勵的持久性比較長,隨著年齡的增加,應該逐步增加精神獎勵的分量。因此,家長採取以金錢獎勵為主,過渡到金錢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再過渡到以精神獎勵為主的獎勵方式。
3.延遲獎勵時間。當孩子漸漸懂事以後,應該得到獎勵時,不要立即兌現,而是延遲幾天,幾周或幾個月(事先要約定好)再兌現獎勵。其好處在於,一方面能調動孩子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發展孩子自主進步的能力,讓孩子知道進步不僅是為了獎勵,而且是自己的需要。有研究表明,越是願意接受較長時間的延遲獎勵,孩子的非智力因素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