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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入則孝”釋義

入則孝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易解:父母呼喚, 應及時回答, 不要慢吞吞地很久才應答, 父母有事交代, 要立刻動身去做, 不可拖延或推辭偷懶。 父母教導我們做人處事的道理, 是為了我們好, 應該恭敬地聆聽。 做錯了事, 父母責備教誡時, 應當虛心接受, 不可強詞奪理, 使父母親生氣、傷心。 (君子聞過則喜, 小人聞過則怒。 )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業無變

易解:侍奉父母要用心體貼, 二十四孝的黃香(香九齡), 為了讓父親安心睡眠, 夏天睡前會幫父親把床鋪扇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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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寒冷時會為父親溫暖被窩, 實在值得我們學習。 早晨起床之後, 應該先探望父母, 並向父母請安問好。 下午回家之後, 要將今天在外的情形告訴父母, 向父母報平安, 使老人家放心。 外出離家時, 須告訴父母要到哪裡去, 回家後還要當面稟報父母回來了, 讓父母安心。 平時起居作息, 要保持正常有規律, 做事有常規, 不要任意改變, 以免父母憂慮(子曰:“父母在, 不遠遊, 游必有方)。

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易解:縱然是小事, 也不要任性, 擅自作主, 而不向父母稟告。 如果任性而為, 容易出錯, 就有損為人子女的本分, 因此讓父母擔心, 是不孝的行為。 公物雖小, 也不可以私自收藏占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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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私藏, 品德就有缺失, 父母親知道了一定很傷心。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複諫 號泣隨 撻無怨

易解:父母親所喜好的東西, 應該盡力去準備, 父母所厭惡的事物, 要小心謹慎的去除(包含自己的壞習慣)。 要愛護自己的身體, 不要使身體輕易受到傷害, 讓父母親憂慮。 (曾子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敢毀傷。 ”)。 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 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 使父母親蒙受恥辱。 當父母親喜愛我們的時候, 孝順是很容易的事;當父母親不喜歡我們, 或者管教過於嚴厲的時候, 我們一樣孝順, 而且還能夠自己反省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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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會父母的心意, 努力改過並且做得更好, 這種孝順的行為最是難能可貴。 父母親有過錯的時候, 應小心勸導改過向善, 勸導時態度要誠懇, 聲音必須柔和, 並且和顏悅色, (子夏問孝。 子曰:“色難。 ”)如果父母不聽規勸, 要耐心等待, 一有適當時機, 例如父母情緒好轉或是高興的時候, 再繼續勸導;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 甚至生氣, 此時我們雖難過得痛哭流涕, 也要懇求父母改過, 縱然遭遇到責打, 也無怨無悔, 以免陷父母于不義, 使父母一錯再錯, 鑄成大錯。

親有疾 藥先嘗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易解:父母親生病時, 子女應當盡心盡力的照顧, 一旦病情沉重時, 更要晝夜服侍, 不可以隨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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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之後, 守孝期間(古禮三年), 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的恩德。 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須調整改變, 不能貪圖享受, 應該戒絕酒肉(請參考地藏經, 孝子應如何給往生者修福)。 辦理父母親的喪事要哀戚合乎禮節, 不可草率馬虎, 也不可以為了面子鋪張浪費, 才是真孝順。 (論語:生, 事之以禮, 死, 葬之以禮, 祭之以禮。 )祭拜時應誠心誠意, 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 要如同生前一樣恭敬。 (論語:祭如在, 祭神如神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