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原名〈訓蒙文〉, 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 其內容採用《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 出則弟, 謹而信, 泛愛眾, 而親仁, 行有餘力, 則以學文。 ”的文義以三字一句, 兩句一韻編纂而成, 分為五個部份加以演述;具體列舉出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學應有的禮儀與規範, 特別講求家庭教育與生活教育。 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 並改名為〈弟子規〉, 是啟蒙養正, 教育子弟敦倫盡份防邪存誠, 養成忠厚家風的最佳讀物。
弟子規 聖人訓 首孝悌 次謹信
泛愛眾 而親仁 有餘力 則學文
易解:弟子規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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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冬則溫 夏則凊 晨則省 昏則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業無變
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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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不入 悅複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解讀:
父母呼喚, 應及時回答, 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應答, 父母有事交代, 要立刻動身去做, 不可拖延或推辭偷懶。 父母教導我們做人處事的道理, 是為了我們好, 應該恭敬的聆聽。 做錯了事, 父母責備教誡時, 應當虛心接受, 不可強詞奪理, 使父母親生氣、傷心。 (君子聞過則喜, 小人聞過則怒。 )
侍奉父母要用心體貼, 二十四孝的黃香(香九齡), 為了讓父親安心睡眠, 夏天睡前會幫父親把床鋪扇涼, 冬天寒冷時會為父親溫暖被窩, 實在值得我們學習。 早晨起床之後, 應該先探望父母, 並向父母請安問好。 下午回家之後, 要將今天在外的情形告訴父母, 向父母報平安, 使老人家放心。 外出離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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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然是小事, 也不要任性, 擅自作主, 而不向父母稟告。 如果任性而為, 容易出錯, 就有損為人子女的本分, 因此讓父母擔心, 是不孝的行為。 公物雖小, 也不可以私自收藏占為己有。 如果私藏, 品德就有缺失, 父母親知道了一定很傷心。
父母親所喜好的東西, 應該盡力去準備, 父母所厭惡的事物, 要小心謹慎的去除(包含自己的壞習慣)。 要愛護自己的身體, 不要使身體輕易受到傷害, 讓父母親憂慮。 (曾子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敢毀傷”)。 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養, 不可以做出傷風敗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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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有過錯的時候, 應小心勸導改過向善, 勸導時態度要誠懇, 聲音必須柔和, 並且和顏悅色, (子夏問孝。 子曰:“色難。 ”)如果父母不聽規勸, 要耐心等待, 一有適當時機, 例如父母情緒好轉或是高興的時候, 再繼續勸導;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 甚至生氣, 此時我們雖難過得痛哭流涕, 也要懇求父母改過, 縱然遭遇到責打, 也無怨無悔, 以免陷父母于不義, 使父母一錯再錯, 鑄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