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 很多孕媽媽不管是因為有產科情況, 比如胎位異常, 宮縮乏力, 產程延長等, 還是因為個人原因, 比如媽媽怕痛, 或是想給寶寶選個良辰吉日等, 剖宮產終止妊娠都成了很多初產婦媽媽的不二選擇。 自從政府“二胎”福利的開放, 很多爸爸媽媽毫不猶豫的燃起了再添一寶的計畫, 並努力計畫實施著。 好吧, 終於熬到晚孕期了, 可難題出來了, 何時生呢?怎麼生呢?是不是只能再次剖宮產呢?
首先, 我想告訴各位孕媽媽, 不是“一次剖宮產就要永遠剖宮產”。 因為再次剖宮產時可能因盆腔嚴重粘連而損傷臨近臟器,
Advertisiment
(1)此次分娩距上次剖宮產兩年以上。
(2) 前次手術為子宮下段橫切口剖宮產, 術中無切口撕裂, 且術後無感染、切口癒合好。
(3)前次剖宮產指征不存在, 未出現新的剖宮產指征。
(4)本次妊娠無妊娠併發症, 無嚴重的內外科合併症。
(5)無再次子宮損傷史, 如子宮穿孔、肌瘤剔除史等。
(6)征得患者及家屬同意, 並簽同意書。
在試產過程中, 必須有專人觀察, 全程胎心監護, 隨時做好醫患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