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准媽媽都是第二胎, 其中有些孕婦前次是剖宮產分娩的, 目前在為該“順產”還是“剖宮產”糾結。 今天我們就談談以前是剖宮產, 現在還能不能順產這個問題。
首先, 以前剖宮產的次數和距離現在懷孕的時間是個關鍵的因素。
如果只有一次剖宮產史, 那麼可以考慮自然分娩。 如果有2次甚至更多的剖宮產史, 那麼在目前的醫學水準下只能再剖宮產了。
對於剖宮產的孕婦, 下次懷孕建議是2年以後, 以保證子宮能充分的癒合。 如果術後時間不足2年, 不考慮自然分娩。
其次, 要看以前剖宮產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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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是因為骨盆小這種不可改變的因素, 那麼現在肯定還要剖宮產。 如果以前是因為胎兒大、胎位異常等因素做的剖腹產, 那麼這次懷孕還得看這些因素是否存在。 假如上次剖宮產的原因這一次還存在, 那麼當然只能再次剖宮產;如果上次的原因這一次不存在了, 可以考慮自然分娩。
還有一種情況是, 以前因為別的原因剖宮產, 這次懷孕雖然以前的原因沒有了, 但是出現了新的影響順產的原因, 那麼也應該再次剖宮產。 例如, 上次是因為胎位不正做的手術, 這次懷孕雖然胎位正常, 但是考慮為巨大兒, 那麼也應該剖宮產。
再次, 上次手術的方式和術後恢復情況也很重要。
大家可能不知道, 剖宮產有好幾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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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後切口的恢復程度也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如果手術後曾經發生過切口癒合不良、子宮復舊差、甚至子宮切口裂開等併發症, 那麼再次妊娠後發生子宮破裂的風險是比較高的, 不應該考慮自然分娩。 只有那些術後子宮癒合良好, 本次懷孕時B超檢測子宮瘢痕連續性完整、沒有薄弱區域的孕婦才能考慮自然分娩。
另外, 有些媽媽上一次本來是要自己順產的, 但是在產程中因為某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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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我們還要考慮其他一些因素。 比如孕婦高齡(>35歲), 胎兒珍貴(試管嬰兒或者長期試孕後懷孕), 以及分娩的醫院沒有診治剖宮產後自然分娩的經驗, 這些都是選擇再次剖宮產的考慮因素。
總的說來, 目前國內對待前次剖宮產的態度仍然以再次剖宮產為主。 一方面是受限於目前的醫患關係和醫療風險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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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和歐洲這些處理剖宮產後順產經驗比較豐富的國家, 也有很多醫生對剖宮產後能不能自己生持有不同的意見。 主流的意見是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孕婦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 在有充分保障的醫療機構密切監護下由孕婦自己選擇分娩方式。
如果咱們符合上述這些條件, 那麼就可以嘗試自己順產了。 但是大家要注意, 因為子宮畢竟有一道疤痕, 所以分娩過程中需要醫生的密切監護, 如果有異常情況(比如異常的腹痛、陰☆禁☆道出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