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同鉛中毒的兒童應採用不同的干預方式, 以減少鉛的毒害。
Ⅱ級以下的鉛中毒
(血鉛<10μg/dl)
以健康教育、改變衛生習慣、增加營養素的攝入量和特殊飲食調理為主。
Ⅱ級鉛中毒
(血鉛10~19μg/dl)
應考慮在上述營養與健康習慣改善的基礎上, 結合服用有促進排鉛作用的保健食品, 從而減少鉛的攝入和吸收, 促進體內的鉛儘快排出。
Ⅲ級鉛中毒
(血鉛20~44μg/dl)
必須採用環境干預, 並配合適當的藥物治療。
Ⅳ級(血鉛45~69μg/dl)
(血鉛>70μg/dl)鉛中毒:
應在48小時內複查血鉛, 如獲證實鉛中毒, 應立即住院, 進行驅鉛治療, 同時進行染鉛原因的追查與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