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缺損
這是判斷為多動症的必備條件。 具體表現為:①集中時間短。 一般2~3歲時專注時間為10~12分鐘, 5~6歲時達12~15分鐘, 7~10歲時為20分鐘, 10~12歲為25分鐘。 但是如果從事自己感興趣的活動, 注意力集中的時間可大大延長, 而多動症的孩子, 專注的時間明顯縮短, 因此每節課聽了5~10分鐘就堅持不下去了, 做事虎頭蛇尾, 有始無終。 ②穩定性差。 也就是需要用意志控制的主動注意力(如上課聽講)明顯減退, 而不受意志控制的被動注意力(如上課時室外突然傳來吵鬧聲, 大家不約而同地把頭轉向窗外)則有所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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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過度
這也是本病的重要表現之一(但有10%的患兒並無多動), 主要特點是:①動作數量增多, 終日不停, 但性質不變, 不像精神病人那樣動作怪異、舉止失常, 也不像低智小兒那樣動作笨拙、呆頭呆腦。 ②行為無計畫、無系統、無目的, 想到什麼就幹什麼, 從不考慮後果, 因此容易發生意外。 ③行為多動難以控制, 不受到環境的約束, 因此, 任憑父母的打罵、老師的批評都改不了。
自控力差
不能耐心傾聽別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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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其他如學習困難、品行問題、社交問題、情緒問題等, 往往都是由上述3個因素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