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3日
自己動手寫課本
麥克荷小學三年級一班的主講老師是弗沃德(William Forward)先生。 一天上午, 我在教室聽了他上的課。
語文課上, 弗沃德老師先幫助學生回憶上週五清洗羊毛的過程。 老師一步步提問, “先做什麼?”“聞到什麼味道?”“觀察到水的顏色有什麼變化?”等等, 學生自由回答, 有答對的, 也有答錯的, 常常是幾個學生同時搶著回答, 不用舉手。 經整理後, 大概的過程是四個步驟。 第一步, 先把羊毛用手拉扯開, 使它變得蓬鬆, 這時手上油乎乎的, 沾上了羊油, 還能聞到散發出的羊膻味;第二步, 在水龍頭下用較熱的水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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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編“課文”是華德福學校的教育特色之一, 他們不用任何現成的課本, 而是自己動手寫。 文中的內容和學生的直接經歷相聯繫。 小學三年級的學生, 約三分之二的課文由老師寫, 約三分之一的課文由學生自己寫。 以後隨年齡增長, 學生自己寫的課文占的比例越來越大。
老師寫的課文或學生寫的課文, 肯定比正規教科書上的文章水準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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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遇到一位小學四年級的家長, 她得意地告訴我, 她的女兒背下了描寫一年四季景色的範文, 作文考試無論考到哪個季節, 都能應付自如。 我感慨不已, 她的女兒是從書本上死記硬背四季, 而沒有寫出自己的感受。 在應試教育的壓力下, 孩子們長時間地生活在房間裡, 甚至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去感受一年四季大自然的變化, 家長和老師關心的只是怎樣能寫出得高分的標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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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朋友是大學的文科教授, 幾年前, 上小學三年級的兒子按老師的要求寫了一篇題為《我的小手絹》的作文, 他和妻子都認為作文寫得不錯, 卻被老師批評, 認為不符合作文標準。 我想一定的寫作要求是必需的, 但對八九歲的孩子要求作文標準是否太早?對於12歲以下的學生,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幫助孩子學會觀察事物, 體驗生活和大自然, 鼓勵他們表達出內心的真實感受, 而不是為他們設置標準。
鄰居的一位女孩比我的女兒大兩歲, 她讀了我女兒寫的作文後說:“不知道為什麼我每次一寫作文, 作文書上的句子就跑出來了, 趕都趕不走。 ”書店裡琳琅滿目的各種作文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