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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原則享受親子閱讀時光

閱讀, 是一個人認識世界、認識自我的方式, 但不是唯一的途徑。 而現在, 在一些商業理念的衝擊下, 人們卻過分誇大和扭曲了親子閱讀的實質。

1、不盲目選購

年齡段很重要。 比如一歲前喜歡認知、一兩歲喜歡美圖、兩三歲喜歡語句明快重複、三四歲喜歡生動的情節、四五歲該喜歡趣味探索之類等等, 所以根據孩子的年齡段和興趣特點, 在選擇上要有所側重。

別人說好的書未必就適合自己的孩子。 孩子讀書就像穿衣服, 不趕潮流, 適合自己最好。 沒有哪本書要必讀, 就像沒有哪件衣服要必穿一樣。

2、不追求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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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家長幾乎逢書必買, 櫃子裡滿滿的, 列出的書單長長的, 似乎一天讀兩、三本都不會重樣的。 有的孩子總在看新書, 幾歲下來可能讀過幾千本了。 其實, 存書多少並不重要, 讀過多少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孩子能真正喜歡、記到心裡的有多少。

3、不局限風格

現在說起孩子的書, 似乎就是專指繪本。 繪本漂亮的圖畫和可愛的文字確實很好, 但看得多了(特別是繁多的國外繪本), 難免也會審美疲勞。 所以, 不妨換換口味, 給孩子訂購一些期刊畫報。 相對於繪本, 畫報的內容和語言更豐富多樣。

4、不強迫閱讀

每晚臨睡前給孩子講書半個小時, 其餘時間不應強迫孩子閱讀或主動給孩子講書。 常聽有的媽媽抱怨孩子不愛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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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著講都不聽。 為什麼要追著講呢?閱讀是一個好的愛好, 可以潛移默化地形成習慣, 但不該強求。

5、不勸導喜好

每晚臨睡前講的故事, 講什麼書應該由孩子根據喜好自己決定。 至於一本書裡他要聽哪個故事不聽哪個故事, 也應完全由他自己做主。

6、不干擾思路

講書時, 媽媽只是讀, 不加以解釋和分析。 可能有的家長喜歡讀一兩句便擴展一些內容來説明孩子理解, 但那畢竟是大人的想法, 孩子未必是那麼認為的;或者孩子還沒有理解到那個程度, 而大人先入為主地佔領了他們的思維。 要相信“書讀百遍, 其義自見”, 孩子有自己的理解力和想像力。

7、不要求複述

幼稚園裡常常會舉行講故事比賽, 讓孩子把自己聽過的故事用自己的話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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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細想一下, 這種形式的最大意義不過是表演, 因為複述情況是需要旁人來觀看和檢驗的。 如果孩子真的理解了書中的某一部分, 並且能準確、生動、幽默地用到自己的語言中, 是不是要比背誦和複述更好呢!通過理解與感悟, 變為自己的精神營養, 才是讀書的意義所在。

其實在閱讀中, 家長有個好心態、給孩子以充分的自由, 反而會有更好的效果, 自己也是輕鬆省事的。

小編總結:閱讀, 對於孩子來說, 現在是一段親子時光, 以後可能是一種獨處方式。 家長不應要求孩子把“讀萬卷書”作為人生的追究和炫耀的資本, 只要所讀之書能夠指引他“行萬里路”, 一切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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