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6歲的依依和她的朋友楠楠一起玩之前, 依依的媽媽都會告訴她, 如果她們兩個有一個人哭鬧耍賴, 或者兩人發生爭執, 就不能再一起玩了。 週末帶依依去公園, 她的媽媽也會事先告訴她, 如果在娛樂場她跑到離父母太遠的地方, 就必須離開遊樂場。 這種方式對依依來說非常有效, 每次她都會按照媽媽的規定去做。 她的媽媽認為這是因為依依知道媽媽肯定會說到做到。
理論上講, 對於孩子的不良行為給予一定的處罰, 能夠使孩子明白行為和後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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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有時我們對孩子的行為並不能先知先覺, 那該怎麼辦呢?合理的反應是, 看到孩子有了不好的行為, 父母就必須針對這個行為想出一個適度的處罰結果, 然後馬上執行, 決不能緩行。 比如說, 你帶兒子去超市買東西, 他總是在貨架的過道跑來跑去。 此時錯誤的做法是, 對他說:"下一次買東西你必須坐在購物車裡了!", 正確的做法是, 馬上就把他抱進購物車裡, 告訴他這一次就必須坐在裡面了。
2、失去某些特別待遇3歲的樂樂非常喜歡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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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是否也有他最喜歡的一些特別待遇呢?比如看哪一個動畫片, 玩某個玩具, 或者想晚上9點上床睡覺而不是8點半?如果有, 一旦你的孩子有了不好的行為, 你也可以剝奪這個特權。 但是, 父母一定要慎重, 不要一次剝奪太多, 時間過長。
對於那些6歲以下的孩子, 使用這種處罰方式僅限於1天, 而不是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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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讓孩子事先認識到一個重大的必須承擔的後果, 比如得不到他最喜歡的玩具, 失去他的最愛, 那麼"事不過三"處罰方式的效果就會更好。 每次孩子調皮搗蛋了, 不必說教, 只要告訴他:"我們都不該打人。 這是第一次!", 然後明確警告孩子重大的後果是什麼。 當他下一次又打人的時候, 就告訴他:"這是第二次!", 第三次打人的時候, 告訴他:"這是第三次!", 然後馬上實施預先警告的那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