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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妻子都不該把家務看成是負擔

在家務分工問題上丈夫和妻子兩個人都不要把家務活當作對方應盡義務、或者是一種生活上的責任來看待, 更不可以把對方當作傭人或保姆來“使喚”, 這樣就不會因為家務活而產生夫妻間的不愉快。 比如, 若是妻子一個人承擔家務活, 丈夫在家裡面本來就閑的沒事幹, 要麼是在家裡看電視, 上網什麼的, 要麼就是出去和別人打麻將;或者是丈夫承擔家務活, 每天忙裡忙外打掃, 而妻子嗑瓜子、看電視劇、聊天等, 那麼家裡肯定要鬧矛盾了。

其實, 家務活並不是夫妻和睦的障礙, 更不是影響夫妻關係不可跨越的壕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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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白天都在公司上班, 晚上回家後也沒什麼重要的事情做, 也不外出進行活動, 那麼兩個人一起把家務活做了, 何嘗不也是一種生活樂趣, 還可以增進夫妻之間的同甘共苦的感情。 如果其中一個是專門負責家庭經濟來源, 另一個是主家庭事務的, 而下班之後必須加班或者參加活動等情況, 而另一個工作相對來說比較輕鬆, 下班之後就可以回家休息沒事幹了, 那麼就應該承擔家務活了。 因為承擔家務活其實是在支援另一個人的工作, 某種程度上來講, 其實也在為家庭的收入做貢獻。 而作為家庭主婦或者家庭主男來說, 就應該主動地把家務活承包了。

兩人沒事幹的時候一起做家務活會是一種“浪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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