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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有害的親子關係,你中槍了沒?

夥伴型

悅悅和爸爸從外面回到家, 媽媽正在客廳和一個來串門的鄰居聊天。 媽媽高興地迎接悅悅, 說:“寶貝回來了。 今天在幼稚園開心嗎?”悅悅卻好像沒聽到一樣, 大聲催促媽媽:“我要渴死了, 快幫我倒水。 ”然後, 打開電視機, 坐到沙發上, 對客人卻好像沒看到一樣。 媽媽幫她倒了水, 遞到悅悅手中, 什麼也沒說。

可以說, 悅悅和媽媽是夥伴關係, 也就是媽媽已經遠離了她作為教育者的角色。 她雖然還擔負著教育義務, 卻已經喪失了教育能力。

5歲的悅悅應該知道, 對媽媽提出的問題, 應該給予回答, 還應該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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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正在跟客人談話, 打斷她是不禮貌的行為。 媽媽應該承擔起培養孩子心理功能的責任, 應該注意到孩子的錯誤行為, 並給予指正, 但是她什麼都沒做。 因為她已經站到了與兒子平等的平臺之上, 她與孩子成了夥伴, 因為她已經沒有能力依靠知覺扮演教育者的角色了, 而是試圖以理性標準判斷孩子具備在他的年齡階段不能有的成熟程度。

這個故事表明, 問題出在層次的扭曲上, 父母和孩子站在了同一平臺上, 面對面地挨在一起, 沒有人可以為對方指明方向。 這種對待孩子的方式, 在當下被認為是正常的, 甚至是很多人提倡的, 也就是和孩子做朋友, 做夥伴。 認為這是對孩子的尊重, 把他作為一個平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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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孩子, 把孩子作為平等的人是沒錯的, 但是認為尊重孩子就是和孩子作夥伴, 做朋友, 卻狹隘了。

當大人的交談完全不避開孩子, 孩子理所當然地在任何情況下都坐在那裡, 被允許聽到談話的內容, 這表現出父母已無力承擔日常生活的負擔, 因而希望被當做夥伴的孩子前來幫忙, 而且也相當認真地對待他們得表態, 不論是涉及人際關係, 經濟往來還是其他什麼問題, 儘管這些問題不屬於孩子該管的範疇, 孩子在這種情況下的表態, 已不被看成由於年齡太小而不該有的態度, 而是積極的成熟標誌, 這種狀況只有在父母把孩子看做夥伴的關係中才有可能。 即使孩子不能理解相關問題而無法表態, 或者無法理解問題的內在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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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夥伴關係的觀點也不會因此而終結。 在這種情況下, 父母往往會耐心地給孩子解釋, 非要把孩子拉入成年人才能理解的問題中去, 因而對孩子提出了超負荷的要求。

投射型

教育家陶行知說過:我們對於兒童有兩種極端的心理, 都于兒童有害。 一是忽視, 二是期望太切。 忽視則像茅草樣自生自滅, 期望太切不免揠苗助長, 反而促其夭折。 所以合理的教導是解除兒童痛苦增進兒童幸福之正確路線。

還有一種關係, 是作為孩子感情投射區的父母, 進入了一種需要孩子來滿足自身要求的狀態。

投射關係分為兩種表現形式:

1.把孩子當作自己優劣的測量標杆

處於投射型關係下的父母, 他們把孩子的社會行為和學習成績作為測量自己優劣的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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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在兩方面都表現良好, 那就是父母的功勞;如果出了問題, 則百分百是父母的過錯。 這裡出現了現實權力關係的倒置:父母成了孩子的附庸, 他們的自信完全建立在孩子的行為上。

2.孩子的存在就是為了讓父母得到愛

嗷嗷待哺的嬰兒一來到這個世界, 就生活在伊甸園裡。 不論需要什麼營養還是什麼願望, 幾乎一按電鈕就能立即得到滿足, 一聲哭喊就能牽動父母的心。 孩子從伊甸園走向自主發展的階段, 願望不再自動得到滿足, 但這種發展並不是主動完成的, 而是需要父母或其他相關成年人的引導。

但是, 處於投射型關係的父母卻在很大程度上放棄了自己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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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把孩子正常的對立反應當做是愛的喪失, 出於自身的需要, 他們不能容忍願望的滿足需要等待, 但卻被孩子看做是被人冷淡, 因而必須採取有效的手段加以改變, 如喊叫、哭泣等。

商場裡常常看到這樣的一幕:孩子哭鬧著讓父母給自己買一輛玩具汽車。 因為家裡已經有了類似的玩具, 父母於是告訴孩子, 今天不能買這輛汽車了, 這本是合理拒絕。 孩子於是大哭, 圍觀者開始議論:

“不就是一輛小汽車嘛, 也不貴, 就給孩子買唄。 “

”如果你想要一件東西卻得不到, 是不是也很難過, 那為什麼還要為難孩子呢?”

“你過去肯定也希望得到這樣一輛小汽車嘛!”

這句話正好命中問題的核心, 說這句話的成年人, 恰好體現了投射型關係的理念。他並不是為了希望得到汽車的孩子,而是在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也就是投射到了自身,他覺得就好像是自己想要買這輛車而遭到父母的拒絕。他進入了孩子的平臺,同時也進入了與父母衝突的境地。他為此當然的到了孩子相應的認同,而這種認同恰恰是投射型關係影響下在成年人世界中得不到的反應。

比如,瘋狂給女兒買芭比、公主的媽媽,有很大的部分是自己童年對玩具的缺失,以給孩子為藉口來變相滿足自己的需要。

在投射型關係內,成年人以孩子的角色滿足貪欲,而孩子需要為成年人的需求負責。這種對孩子感情的濫用導致了孩子的極端自戀,從精神分析角度看,這類孩子的心理發展仍然滯留在18-30個月的年齡階段。

共生型

成年人陷入共生型關係的根源是環境造成的超負荷壓力。在生活的重壓下,幾近窒息的成年人在現實社會中尋求不到生活的意義,因為缺少了一些重要的感覺,如幸福、滿足、充實。這些心靈要素已經無法在當前社會環境中形成,所以他們就是圖在孩子身上取得補償。

他們不自覺地從孩子的心靈中把這些心理要素取來安放在自己的心靈上,讓孩子接管了自己的角色。由於孩子和成年人的心理要素合為一體,因此被稱為共生型關係,也就是心靈融合,最終使孩子的幸福變成了成年人的幸福。

成年人通過心靈融合不再區別自己和孩子,代替了孩子感覺、思考和行動,這符合孩子出生後1-10個月的成長階段,這使得媽媽生活在於孩子共生關係的狀態中,因為只有她才知道孩子何時可以吃和吃多少。

10個月以後,成年人要將心靈要素逐漸轉移給孩子,才能讓孩子正常地發展。這個年齡的孩子開始走路,大大擴展了自己的視野,其中的成效之一就是學會了等待。孩子在行走中瞭解世界,獲得了各種經驗。

進入共生型類型的父母,會把孩子變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在這個過程中,有三種反應形式:

1.在父母和孩子心靈融合的基礎上,孩子的衝動被父母當做是自身刺激而不再是外來刺激。

2.孩子即使犯了嚴重錯誤,也不被看成是故意行為。

3.孩子出現錯誤行為時,期待父母立即給予物性而不是人性反應。

對孩子影響:由於孩子已被看成是父母身體的一部分,父母與孩子間距離的缺失,使孩子完全喪失了學習的可能性,所以只能把人看做和物體一樣,可以任意攀爬、推移或者粗暴對待。

把孩子固定在10-16個月幼兒的心理成熟階段,儘管年齡在增長,孩子卻停留在早期兒童的幻覺當中,認為可以單獨存在於世界,並能控制一切,因為他沒有真正的生活體驗,無法把人和物加以區分。

恰好體現了投射型關係的理念。他並不是為了希望得到汽車的孩子,而是在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也就是投射到了自身,他覺得就好像是自己想要買這輛車而遭到父母的拒絕。他進入了孩子的平臺,同時也進入了與父母衝突的境地。他為此當然的到了孩子相應的認同,而這種認同恰恰是投射型關係影響下在成年人世界中得不到的反應。

比如,瘋狂給女兒買芭比、公主的媽媽,有很大的部分是自己童年對玩具的缺失,以給孩子為藉口來變相滿足自己的需要。

在投射型關係內,成年人以孩子的角色滿足貪欲,而孩子需要為成年人的需求負責。這種對孩子感情的濫用導致了孩子的極端自戀,從精神分析角度看,這類孩子的心理發展仍然滯留在18-30個月的年齡階段。

共生型

成年人陷入共生型關係的根源是環境造成的超負荷壓力。在生活的重壓下,幾近窒息的成年人在現實社會中尋求不到生活的意義,因為缺少了一些重要的感覺,如幸福、滿足、充實。這些心靈要素已經無法在當前社會環境中形成,所以他們就是圖在孩子身上取得補償。

他們不自覺地從孩子的心靈中把這些心理要素取來安放在自己的心靈上,讓孩子接管了自己的角色。由於孩子和成年人的心理要素合為一體,因此被稱為共生型關係,也就是心靈融合,最終使孩子的幸福變成了成年人的幸福。

成年人通過心靈融合不再區別自己和孩子,代替了孩子感覺、思考和行動,這符合孩子出生後1-10個月的成長階段,這使得媽媽生活在於孩子共生關係的狀態中,因為只有她才知道孩子何時可以吃和吃多少。

10個月以後,成年人要將心靈要素逐漸轉移給孩子,才能讓孩子正常地發展。這個年齡的孩子開始走路,大大擴展了自己的視野,其中的成效之一就是學會了等待。孩子在行走中瞭解世界,獲得了各種經驗。

進入共生型類型的父母,會把孩子變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在這個過程中,有三種反應形式:

1.在父母和孩子心靈融合的基礎上,孩子的衝動被父母當做是自身刺激而不再是外來刺激。

2.孩子即使犯了嚴重錯誤,也不被看成是故意行為。

3.孩子出現錯誤行為時,期待父母立即給予物性而不是人性反應。

對孩子影響:由於孩子已被看成是父母身體的一部分,父母與孩子間距離的缺失,使孩子完全喪失了學習的可能性,所以只能把人看做和物體一樣,可以任意攀爬、推移或者粗暴對待。

把孩子固定在10-16個月幼兒的心理成熟階段,儘管年齡在增長,孩子卻停留在早期兒童的幻覺當中,認為可以單獨存在於世界,並能控制一切,因為他沒有真正的生活體驗,無法把人和物加以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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