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事談及她5歲的女兒時,
以半責怪半褒揚的口吻說道:這孩子現在主意可大了,
小小年紀就知道這樣不喜歡,
那樣不願意,
帶她一起去商店買衣服,
我幫她挑了幾套很漂亮的衣服,
可她就是不要,
偏偏喜歡一件式樣很土、但上面有個波斯貓形象的衣服。
又一同事也頗有感觸地說道:我那孩子還不是一樣,
學校開了興趣班,
幫她報了學彈鋼琴,
鈔票也付了,
可到了學習這一天,
卻不肯去,
居然說:不想學鋼琴,
而想學電腦。
最後,
還不是我和她爸爸經過訓斥,
硬讓她去學了鋼琴……
那麼,
上幼稚園的孩子能不能擁有自己“拿主意”的權利呢?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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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 對於孩子小小年紀就想拿主意之事, 的確該重新評估一下其利弊得失了。
即使從培養孩子相對的獨立性以及個性的角度來講, 今天的“自己拿主意”不就是將來適應社會生存的基礎嗎?
上幼稚園的孩子能不能擁有自己“拿主意”的權利, 還請父母們三思而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