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
頭或者用手去摸。 眉毛和睫毛已經長全。 胎動類型和形式包括:翻滾運動(軀幹運動)、單純運動(肢體運動)、高頻運動(新生兒打嗝樣運動)、呼吸樣運動(胸壁肌運動)。 2個月的胎兒已經出現自主運動, 但媽媽能夠感覺到胎動一般要在16孕周以後。 媽媽最初感覺的胎動是間斷、微弱的, 似小魚穿梭, 又像腸管蠕動, 或許感覺像一股氣體在腹中流過, 可能有什麼東西在腹中輕輕蹦跳……慢慢地, 媽媽就能清晰地感到胎動了。 胎動是胎兒與媽媽最直接的交流, 也是媽媽唯一能感受到的交流。
胎動的量化指標
孕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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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婦並不能感覺到所有的胎動。 在安靜、注意力集中的情況下, 能感覺到更多的胎動;而在活動、與人談話、專心致志地做某件事時, 就會忽視胎動, 會認為胎動比較少。
(2)白天周圍環境比較嘈雜, 孕婦感覺胎動的次數要比實際的胎動數少。 晚間夜深人靜, 未入睡前, 孕婦幾乎可以感覺到所有的胎動, 會感覺胎動比較多。
(3)躺著時, 腹壁和子宮肌肉相對鬆弛, 孕婦能感覺到更多的胎動。
(4)孕婦緊張或生氣時, 體內兒茶酚胺分泌增多, 胎兒受到過多兒茶酚胺的刺激, 胎動次數會有所增多。
(5)胎兒睡著時, 胎動次數減少;胎兒醒著時, 胎動次數增多。 在計數胎動時, 要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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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動出現的時間
正常妊娠的孕婦, 從妊娠18~20周開始, 感覺到明顯的胎動。
初感胎動的情形
在胎動出現的初期, 胎動是間斷發生的, 胎動的幅度比較小, 孕婦感覺到的胎動比較弱;隨著妊娠周數的增加, 胎動逐漸增多、增強。
不同狀況的胎動
在胎兒生長的不同時期、胎兒不同生理狀況、晝夜不同時間, 胎動會發生一定的變化。 早期胎動頻率快, 時間短;隨著胎齡增加, 胎動頻率相對減慢, 每次胎動時間延長。 有報告指出, 在孕20周時, 胎動每天可達200次左右;孕38周後由於胎兒先露部下降, 胎動較前一段時間減少了。 胎兒睡眠時胎動減少, 甚至很長時間沒有胎動;清醒狀態胎動的頻率和幅度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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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動的週期性
上午8:00~12:00, 胎動比較均勻;下午14:00~15:00, 胎動減少到最少;晚上20:00~23:00, 胎動又增至最多。
媽媽狀況對胎動的影響
孕婦休息時, 對胎動比較敏感;當孕婦工作或活動時, 對胎動就不那麼敏感了。 所以, 孕婦對胎動的判斷有很大的主觀性, 當孕婦注意力集中時, 會感到更多的胎動。
一般情況下正常的胎動
(1)胎動的次數:每天平均30~40次(這裡所說的每天是指白天12小時)。
(2)胎動的週期性:孕中期, 不是很明顯;孕末期, 由於胎兒睡眠週期比較明顯, 胎動的週期性也比較明顯了, 上午胎動比較均勻, 下午胎動最少, 晚上胎動最多。
(3)胎動的規律:每個孕婦計數胎動的方法、對胎動的感覺存在著差異性;每個孕婦的生活規律不同;每個胎兒的運動幅度、頻率、生理週期等都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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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記錄胎動的時間:從孕28周開始記錄胎動, 每週計數一次。 從孕32周開始, 每週記錄胎動兩次。 從孕37周開始每天計數胎動一次。
(5)胎動的計數方法:每天早、中、晚在固定的時間計數胎動, 如每次都是在早8:00、午13:00、晚19:00時, 都是在三餐前, 都是採取左側臥位, 躺下休息5分鐘後開始計數胎動, 都是計數1小時的胎動。
判斷胎動異常
(1)把一天早、中、晚3個1小時的胎動數相加, 再乘4, 計算出的結果是12小時的平均胎動數。 12小時內平均胎動數10次為最低界限, 低於此數值屬於胎動異常。
(2)倘若1小時內胎動數少於3次, 則應該繼續連續計數, 計數第二個1小時的胎動數。 如果仍少於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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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第二次胎動數與前一次胎動數相比, 胎動減少了50%, 則視為胎動異常。
(4)胎動突然急劇, 應視為胎動異常。
(5)胎動比平時明顯增多, 而後又明顯減少, 應視為胎動異常。
(6)胎動幅度突然顯著增大, 而後又變得微弱, 應視為胎動異常。
值得注意的是, 計數胎動沒有任何客觀指標可供參考, 主要是根據你的主觀判斷。 如果通過計數胎動, 沒有上述胎動異常指標, 但憑藉做母親的直覺, 你確實感覺到腹中的胎兒動得有些異樣, 就應該相信自己, 視為胎動異常, 及時去看醫生。 在這一點上, 連醫生也寧願相信孕婦對胎動的直覺, 而不輕易做出“平安無事”的判斷。
而不輕易做出“平安無事”的判斷。